新住民子女及其父母.ppt

  1.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新住民子女及其父母

近年來東協在全球競爭力逐年提高,東南亞市場未來發展潛力無窮,當東南亞成為臺灣重要的經濟戰略區域時,新住民子女所具備之多元的語文學習環境優勢與跨文化的學習歷程,將成為企業團體前往東南亞開疆闢土的先鋒與人才。 在政策面上必須逐步引導新住民子女以國際交流觀點輔導學生開展國際交流及志工服務,對長遠的國際關係經營宜長期輔導與進行,藉以深化新住民子女之潛在優勢,同時成為我國的外交小尖兵。 計畫背景 * 國小國中階段可以辦理深化新住民子女出國到父母的母國進行文化體驗活動,以短期返回父母親母國進行文化體驗的方式進行。 高中職階段,則以技能培養與職場體驗為主,配合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實施辦法,辦理業界實習與職場體驗的活動,培育未來的國際職場人才。 計畫背景 * 強化新住民子女學習新住民父(母)原生國母語及文化之能力。 開展多元文化體驗場域,提升新住民子女之國際文化視野。 增強教師多元文化課程設計與實踐能力,營造友善之多元文化學習環境。 教育部主管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直轄市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 補助新住民子女溯根活動作業要點計畫目的與補助範圍 * 以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柬埔寨、緬甸、馬來西亞等國家為優先。 職場體驗 返鄉溯根 國際文化交流 補助新住民子女溯根活動作業要點溯根國別 * 家庭體驗組: 以一名教師、一名新住民子女及其父(母)計三人為團隊,於暑假期間至新住民父(母)原生國,進行至少七至十天之語言學習及文化體驗。 包括:學習新住民父(母)原生國語言、瞭解當地文化,及體悟新住民父(母)異國家庭親情。 補助新住民子女溯根活動作業要點 補助類型及活動內容 * 團體體驗組: 以一名教師及同校同國別三至五名新住民子女為團隊,於暑假期間至新住民父(母)原生國,進行至少七至十天之語言學習及文化體驗。 包括:學習當地生活用語,及瞭解該國的文化、社會、經濟與產業發展等。 補助新住民子女溯根活動作業要點 補助類型及活動內容 * 參加之師生返國後,須提出成果報告及參加下列活動: 新住民子女及其父(母)須繳交心得報告一份;教師須繳交出國報告一份,並檢附所蒐集之相關資料。 新住民子女及其父(母)應於社區、學校或相關活動中分享體驗心得。 教師須參與教育主管機關辦理之新住民語文課程設計、成果分享會或教學實驗研討會。 補助新住民子女溯根活動作業要點 回饋服務 * 補助項目包含: 來回機票、當地交通、生活費用等 補助項目包含來回機票、生活費用等,其額度不得超過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之規定。 補助新住民子女溯根活動作業要點 經費補助基準 * 家庭體驗組依計畫需求,每一家庭組學生及其父(母)合計補助新台幣五萬元(家長僅補助機票費),教師每位最高核定新臺幣三萬元。 團體體驗組依計畫需求,每位師生每人最高核定新臺幣三萬元。 補助新住民子女溯根活動作業要點 經費補助基準 * 同一性質計畫於同年度已獲教育部或其他政府機關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補助。 經查證重複接受補助者,本署得撤銷其補助資格,並追繳已請領之款項。 補助新住民子女溯根活動作業要點 經費補助基準 * 日支生活費 印尼(Indonesia)     巴里島(Bali Island) 217 217 萬隆(Bandung) 149 149 雅加達(Jakarta) 217 217 棉蘭(Medan) 125 125 泗水(Surabaya) 149 149 其他(Other) 110 110 * 以印尼雅加達市為例:暑假機票約13500~18000元、日支生活費每日為217美金 預算編列方式 品名 單價 數量 小計 備註 家長機票 15,000 1 15,000 學生機票 15,000 1 15,000 學生生活費 6,944 6.3 43,747 (以32台幣兌換1美元計)約為6,944元,預計停留7日(最後一天扣除70%住宿費) 合計 73,747 核定50,000元,補助45,000元,國教署支付36,900元(82%),台北市支付8,100元(18%) 品名 單價 數量 小計 備註 老師機票 15,000 1 15,000 老師生活費 6,944 6.3 43,747 (以32台幣兌換1美元計)約為6,944元,預計停留7日(最後一天扣除70%住宿費) 合計 58,747 核定30,000元,補助27,000元,,國教署支付22,140元(82%),台北市支付4,860元(18%) *

文档评论(0)

ailuojue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