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师资培训班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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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师资培训班讲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周永水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一社会保险法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满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

〈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师资培训班讲义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 周永水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一、《社会保险法》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领取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第九十六条,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历程 1、老农保实施情况。 1992年初,根据国家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要求,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我省部分地区开展“农民养老保险”试点探索,95年在全省所有县市全面实施。 主要做法: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予以扶持;实行完全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后,根据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总额和平均余命确定养老金发放标准。养老金领取保证期为10年,长寿者终生领取至亡故。 评价:我省开展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数年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为城乡居保的开展打下了一些基础。 存在的主要问题:限于当时的条件,多数地方政府和村集体没有投入,主要靠农民个人缴费积累,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保障水平太低,制度缺乏生命力。1998年,国家提出了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范整顿,从此开始我省农保工作也处在停顿半停顿状态。 2、国家启动新农保试点 2002年,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7年,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 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加快建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同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农保试点。首批试点面为全国10%左右的农业县(市、区)。 2009年6月,国务院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并决定成立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8月18日,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温家宝总理、张德江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9月1日,国务院印发新农保《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标志着我国新农保试点正式启动实施。 新农保主要政策: 一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多渠道筹资模式; 二是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制度架构; 三是建立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补贴机制(中央财政补出口,即基础养老金;地方财政补贴入口,即缴费补贴,或“入口”与“出口”两头补。) 3、我省探索城乡居保主要文件和启动试点情况 ——主要文件 2007年: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在《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2008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08〕36号),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试点,探索建立以农民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助,有一定社会统筹性质的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坚持低水平起步,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在不断积累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 2009年: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对超过劳动年龄、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老年农民给予一定的养老补助。” 2009年9月22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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