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附二资产评估业务类型简述一单项资产评估业务一业务范围单项资产评估业务按照经济行为分为资产转让资产拍卖资产偿债资产租赁资产抵押质押资产重组资产捐赠资产补偿资产涉讼认定报关价格对外投资接受投资接受抵债资产债务重组及其他二业务依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号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教号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教号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
附二:资产评估业务类型简述
一、单项资产评估业务
(一)业务范围
单项资产评估业务,按照经济行为分为:
1.资产转让;
2.资产拍卖;
3.资产偿债;
4.资产租赁;
5.资产抵押/质押;
6.资产重组;
7.资产捐赠;
8.资产补偿;
9.资产涉讼;
10.认定报关价格;
11.对外投资;
12.接受投资;
13.接受抵债资产;
14.债务重组及其他。
(二)业务依据
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
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
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5.《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3号);
6.《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92号);
7.《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财文资[2012]15号);
8.其他有关文件。
(三)专业胜任能力要求
熟悉资产转让、置换、拍卖、偿债、租赁的业务流程和控制要点;熟悉与资产转让、置换、拍卖、偿债、租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熟练操作资产评估业务。
二、公司制改建整体资产评估业务
(一)业务范围
公司制改建。
(二)业务依据
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
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
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5.《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3号);
6.《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92号);
7.《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财文资[2012]15号);
8.《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令第22号);
9.《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39号);
10.《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57号);
11.《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资的暂行规定》(商务部令第8号);
1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
1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
14.其他有关文件。
(三)专业胜任能力要求
熟悉公司制改建的业务流程和控制要点;熟悉与公司制改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熟练操作资产评估业务。
三、企业并购评估业务
(一)业务范围
1.企业合并;
2.企业分立;
3.企业破产;
4.企业清算;
5.企业解散。
(二)业务依据
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
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
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5.《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3号);
6.《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92号);
7.《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财文资[2012]15号);
8.其他有关文件。
(三)专业胜任能力要求
熟悉企业合并、分立、破产、清算、解散的业务流程和控制要点;熟悉与企业并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熟练操作资产评估业务。
四、产权变动评估业务
(一)业务范围
1.增资扩股;
2.IPO评估;
3.股权转让;
4.债转股。
(二)业务依据
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
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
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5.《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3号);
6.《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92号);
7.《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
8.《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
9.《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0]11号);
10.《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财文资[2013]6号);
11.《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国资发产权[2009]123号);
12.《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国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