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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问答-广东省国家税务局.doc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三证合一”改革的答疑
(2015年9月24日)
1.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答:“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2.广东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 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是什么?
答:广东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 码”登记制度改革以如下文件为依据:
①《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
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 办发[2015]50号)。
③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监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
④《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5〕51号)。
⑤《省工商局等八部门转发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工商[2015]20号)。
3.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有利于便利企业注册,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三是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三证合一、一照一 码”概括起来说就是“五个一”:
①一表申请。投资者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向登记窗口提交一套登记材料。
②一窗受理。企业登记申请表和登记材料由工商登记窗口受理,质监、税务部门不再受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
③一企一码。一个企业主体只能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企业主体。
④一网互联。全省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通过省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有效应用。
⑤一照通用。“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全国通用,相关各部门均要予以认可。
5.我省什么时候开始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
答:自2015年9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统一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早于全国全面实施(10月1日)该项改革一个月。
6.“一照一 码”营业执照具有什么功能和效力?
答:“一照一码”营业证照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相关功能。
“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就好比我们居民唯一的“身份证”。企业凭“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可以在政府机关、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证明其主体身份、办理相关业务,相关部门都要予以认可,并且全国通用。
7.企业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是否还有效力?
答:企业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自然失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备案表格,可登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按照原规定办理。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办理变更登记(迁移)或申请换、补、增、减营业执照时收缴的原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何处理?
答:根据《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下称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收缴原纸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存档
电子税务登记证税务、质监部门。.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办理变更登记(迁移)或申请换、补、增、减营业执照时,申请人的原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遗失的,如何处理?
答:申请人遗失证照的,应当提交在地级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公告。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办理变更登记(迁移)或申请换、补、增、减营业执照时,出现申请人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地税登记证的情形,如何处理?
答:申请人按照《省工商局等八部门转发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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