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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段数目的引言及综合建议问题的性质建议架构的目的及范围证券条例的修订建议放债人条例的修订建议财政资源规则客户资产的保障业务操守准则赔偿安排过渡性安排投资者教育谘询目的本文件的主旨在寻求公众对监管股票按贷财务活动建议的意见建议包括修改证券条例放债人条例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下的财政资源规则亦有考虑修改有关的操守准则及联合交易所规则以及考虑在实施长期计划前引入临时措施本文件亦就投资者教育提出建议引言及综合建议在过去数年间证券市场上的散户买卖活动显著增加而透过很大程度上不受监管的财务公司进行
目 录
段数
I 目的 1 - 2
II 引言及综合建议 3 - 14
III 问题的性质 15 - 34
IV 建议架构的目的及范围 35 -36
V 《证券条例》的修订建议 37 - 49
VI 《放债人条例》的修订建议 50
VII 《财政资源规则》 51 - 80
VIII 客户资产的保障 81 - 88
IX 《业务操守准则》 89 - 94
X 赔偿安排 95 - 96
XI 过渡性安排 97 - 98
XII 投资者教育 99 - 100
XIII 谘询 101 - 102
I. 目的
1. 本文件的主旨,在寻求公众对监管股票按贷财务活动建议的意见。
2. 建议包括修改《证券条例》、《放债人条例》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下的《财政资源规则》。亦有考虑修改有关的操守准则及联合交易所规则,以及考虑在实施长期计划前引入临时措施。本文件亦就投资者教育提出建议。
II. 引言及综合建议
3. 在过去数年间,证券市场上的散户买卖活动显著增加,而透过很大程度上不受监管的财务公司进行的保证金(俗称「孖展」)买卖亦大幅上升。这些公司大部份并没有采取审慎的风险管理措施,以致向保证金客户与及其他与证券业务无关的借款人作出过度借贷,和过度承担个别股票抵押品和个别借款人的风险。这种情况引起监管机构的关注,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于一九九七年春季末对这些不受监管的财务公司进行了一连串审查行动。进行审查的部份原因是需要取得该行业运作习惯的详细资料,另外亦因为市场的波动以及关注到财务公司缺乏审慎监管和监督。这些审查只限于资料提供,以就持牌证券交易商有否遵守发牌规定的责任作出评估。
4. 上述审查提供了关于与证券交易商联营的财务公司运作情况的背景资料,而在一九九七年十月证监会和联交所再进行第二轮审查,以确保这些财务公司并没有提供过度信贷。行动使这些公司采取较审慎的风险管理措施,有助提高这些公司在一九九七年十月市场大泻时承受冲击的能力。此外,一九九七年底证监会对整个行业进行了一项统计研究,以了解其他可能发生的问题,及评估集中借贷予个别保证金客户(俗称「孖展」客户)及集中收取个别股票抵押品所存在的风险。
5. 按照证监会的建议,政府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在财经事务局之下成立了一个跨机构工作小组(下称「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监管由财务公司(特别是与持牌证券交易商有联系的公司)提供的股票按贷财务问题。正达事件使工作小组的工作更形迫切。
6. 工作小组由财经事务局、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证监会、联交所、公司注册处及律政司的代表组成。
7. 研究中的财务公司通常与持牌证券交易商有联系,而除了根据《放债人条例》领得放债人牌照并遵从该法例的条文规定(或已获得有关豁免)外,它们并不受监管。
8. 由不受监管的财务公司进行的股票按贷财务活动在香港已存在超过十年,但这些公司不甚理想的风险管理及经营方式的问题,在最近数月因正达集团倒闭而证监会、联交所及警方收到大量投诉后才变得较为显著。
9. 工作小组考虑了有关问题、现时市场及社会对该事件的感受、市场的稳健性和保障投资者的需要、市场需求以及有关活动的性质,建议这类股票按贷财务活动交由证监会监管。在建议的架构下,该类财务公司必须取得证监会所发的独立牌照(即只经营股票按贷财务的公司),或股票按贷财务活动必须由持牌证券交易商所提供。
10. 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都有需要就现行证券监管体制作出修订,亦有必要检讨现行的规则及业务操守准则,并在有需要时就股票按贷财务业务的情况作出修改。修改后的规定应能有效地处理各种监管问题,而同时亦兼顾到资本效率及业务的可行性。
11. 检讨主要着重下列各方面:
a) 建议修改《证券条例》(香港法例第333章),把股票按贷财务清楚列入监管范围之内;
b) 建议修改适用于持牌证券交易商的《财政资源规则》(香港法例第24章《证监会条例》之附属法例),以确保股票按贷财务活动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c) 建议引入更有效保障投资者资产的措施;
d) 建议引入《业务操守准则》以监管股票按贷财务活动;
e) 建议过渡安排;及
f) 建议加强投资者教育。
12. 工作小组知悉证监会及联交所正共同检讨现行的经纪忠诚保险计划和联合交易所赔偿基金的安排。在外聘顾问的协助下,期望可订出较现时更具弹性的安排。此外,在草拟中的《证券及期货综合条例草案》更规定所有持牌证券交易商均须投购忠诚保险计划。
13. 工作小组的整体目标,是确立股票按贷财务必须是在具备足够保障投资者的措施及维持市场稳健性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同样地,所实施之资本规定,亦应配合所承担的风险水平,却不应成为正当和管理妥善的公司的障碍。在草拟有关建议时,我们明了股票按贷财务市场具有大量本地散户参与的特点,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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