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风险防范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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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公开后续的处理方案是减少民众担忧和突发事件的最好办法每次的发布会不是仅告诉大家以前发生了什么政府在做什么还应告诉民众将要做什么和准备怎么去做这样才能让民众放心政府及时的做出负责任的承诺是争取民众支持的最好办法总理的一视同仁就让大家一致赞同就是最好的证明如果政府能尽早的提出系统的解决方案一定会让那些无家可归的民众安心会让那些失联的民众有更多的希望也会赢得人民的信任与支持感谢各位聆听严亮奇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主任联系电话手机微信传真地址浙江金华市李渔路环球商务大厦座四楼在具体工作中主要需要注意以下

及时公开后续的处理方案是减少民众担忧和突发事件的最好办法。每次的发布会不是仅告诉大家以前发生了什么,政府在做什么;还应告诉民众将要做什么,和准备怎么去做,这样才能让民众放心。 政府及时的做出负责任的承诺是争取民众支持的最好办法。总理的“一视同仁”就让大家一致赞同。就是最好的证明。 如果政府能尽早的提出系统的解决方案,一定会让那些无家可归的民众安心,会让那些失联的民众有更多的希望。也会赢得人民的信任与支持。 感 谢 各 位 聆 听 Thanks for Listening 严亮奇 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主任 联系电话:0579 手机(微信)Email :2370958@ 传真:0579地址:浙江金华市李渔路环球商务大厦B座四楼 在具体工作中,主要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政府信息公开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公开、不及时公开或者不真实公开等行为,都会被追究责任。 2、行政机关将机关内部管理事务向内部工作人员公示,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但政府因内部管理职能而产生的信息,如公务员的人事管理、行政经费的财务管理等,属于政府应公开的信息。 在具体工作中,主要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政府信息公开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公开、不及时公开或者不真实公开等行为,都会被追究责任。 2、行政机关将机关内部管理事务向内部工作人员公示,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但政府因内部管理职能而产生的信息,如公务员的人事管理、行政经费的财务管理等,属于政府应公开的信息。 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公开政府信息成为行政机关法定义务。在众多行政诉讼案件当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大有成为当事人达到各种行政诉讼目的的切入口之势。因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以及法律风险防范对于政府工作而言十分重要。本课程以《条例》为基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现状,全方位地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政府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当中的法律风险点,并结合相关的典型案例和学术成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的法律风险防范建言献策。 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公开政府信息成为行政机关法定义务。在众多行政诉讼案件当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大有成为当事人达到各种行政诉讼目的的切入口之势。因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以及法律风险防范对于政府工作而言十分重要。本课程以《条例》为基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现状,全方位地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政府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当中的法律风险点,并结合相关的典型案例和学术成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的法律风险防范建言献策。 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公开政府信息成为行政机关法定义务。在众多行政诉讼案件当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大有成为当事人达到各种行政诉讼目的的切入口之势。因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以及法律风险防范对于政府工作而言十分重要。本课程以《条例》为基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现状,全方位地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政府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当中的法律风险点,并结合相关的典型案例和学术成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的法律风险防范建言献策。 政府信息公开风险研究 01 02 03 基本理论和现状 政府信息公开风险提示 讲课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风险来源 04 政府信息公开风险防范 基本理论和现状 一、政府信息的特点 古代: ●神秘 ●滞后 现代: ●信息时代 ●公众热情+互联网技术=爆炸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活动和制度。 基本含义 →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 ●公众民主意识不断增强 ●服务型政府的建立 ●信息技术迅猛发展 政府信息公开风险来源 风险来源一:履职过程的失误 ●基础信息瑕疵 ●应公开信息缺失 ●公开程序缺陷 ●公开申请答复不规范 风险来源二:公开意识进入误区 ●误区一:“与己无关” ●误区二:“可有可无” ●误区三:“望文生义” 风险来源三:对法律规定不明确 ●向谁公开 ●公开什么 ●何为秘密 政府信息公开风险提示 政府信息公开的风险 ●自曝其短风险 ●社会舆论风险 ●监督追责风险 “医师”成“工程师”;“投入使用”成“投稿使用” 自曝其短风险 “神奇简历” 社 会 舆 论 风 险 “假和尚”事件 神秘的“朝鲜金氏王朝” 监督追责 风 险 兰州政府信息公开追责机制:11种情形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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