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制度.doc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制度

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及时报告和顺利调查,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事故一般程序示意图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系指在我们负责的施工区域或与我们有关的人身死亡、设备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 第四条 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信息)报送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 事故月报、企业职工工伤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月快报在下月5日前报出,正式月报在下月15日前报出。年报在次年一月底前报出。月报和年报应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报表。 第二章 安全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 第六条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工程局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后: 1.轻伤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当月安全报表报送时间内,报送局有关主管部门。 2.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三天内写出书面报告,按第六条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3.死亡事故:一般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局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重大、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局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6小时; 第八条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工程项目;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伤亡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文化程度、受伤程度、事故类别、受安全教育情况等;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第八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 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 第三章 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调查 第九条 一般事故和轻伤事故调查,由各项目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或重伤事故调查,由各二级单位安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等有关部门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条 重大以上或死亡事故调查。由工程局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安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一条 重大死亡和特大死亡事故调查。由局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安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应邀请人民检察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协助进行技术鉴定、事故分析和财产损失的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 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按《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有关调查程序进行调查。 第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组织技术鉴定; (二)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三)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 (四)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四条 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 调查组在调查工作结束后十日内,应当将调查报告报送批准组成调查组的有关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第十七条 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尽快写出详细的事故处理报告,按程序逐级上报。 第四章 事故责任划分及确定事故主要责任的依据 第十八条 根据事故的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及事故发生的原因,按当事人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分析事故责任。 直接责任:其行为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承担事故的直接责任。 主要责任;在直接责任中起主要作用的,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领导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承担事故的领导责任。 4.次要责任:对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负有领导责任的,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第十九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事故,二级单位或项目部行政领导负主要责任: 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命令; 无视安监部门的书面报告,未及

文档评论(0)

jiupshaieuk1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6212135231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