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域使用论证培训-海域管理基本制度及相关政策法规幻灯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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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域使用论证培训-海域管理基本制度及相关政策法规幻灯片

涉及海洋功能区划的法律法规 海域使用管理法 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 海岛保护法 港口法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审批办法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此外,还有一些针对海洋功能区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海域使用管理法有关规定 海洋功能区划分为全国、省级、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全国和省级海洋功能区划报国务院批准,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养殖、盐业、交通、旅游等行业规划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土地、城市、港口等规划应当与海洋功能区划相衔接 不按照海洋功能区划批准使用海域,或者违法修改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的海域功能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二)海域权属管理制度 核心是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人的权利: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设定抵押的权利、续期权、补偿权 海域权属管理制度 海域使用权人的义务 保护和合理利用海域的义务; 缴纳海域使用金的义务; 接受海洋主管机关的监督检查的义务; 容忍义务。对不妨害其依法使用海域的非排他性用海活动,不得阻挠。 及时报告资源环境条件变化的义务; 其他义务: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海洋基础测绘;海域使用权终止后,应拆除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设施和构筑物;不得擅自改变海域的用途。 海域使用权的取得 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国务院、省、市、县级政府审批 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各地在同一海域具有两个以上意向用海单位或个人的情形,但是但不包括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海、国防建设项目用海、传统赶海区、海洋保护区、有争议的海域、涉及公共利益的海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海情形。 填海50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 围海100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 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700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用海 审批权限 国务院审批: 省、市、县审批: 各地都有规定,但填海造地审批权在省级 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用海 国防建设项目用海 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海域以外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海域的项目用海 油气及其他海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用海 国家直接管理的海底电缆管道项目用海 国家级保护区内的开发项目及核心区用海 其他项目由沿海地方属地受理,逐级上报国务院审批。 受理 国家海洋局直接受理: 属地受理,逐级上报: (三)海域有偿使用制度 核心是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海域使用金。 海域使用金既不属于行政性收费,也不属于一般的税收,而是国家以所有者的身份,出让海域使用权时取得的对价,属于权利金范畴,纳入一般财政预算。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按照用海类型、海域等别确定。 海域有偿使用制度 金、税、费的区别 金:对国家所有资源性资产征收的权利金,如土地出让金、海域使用金。 税:要求在政府统治下的单位和个人为支持政府而交纳的捐献物 费:以政府形式出现或者政府委托有关部门代行政府职能,对提供直接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结论:海域使用金既不是税,也不是费,不列入国家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中。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按用海方式 ——对应《海域使用分类》的用海方式分类 按所在海域登别 ——分成6等 分征收方式 —— 一次性征收 —— 分年度征收 四、专项管理政策 1 临时用海 2 围填海 3 区域建设用海 4 区域农业围垦用海 5 油气开采用人工岛用海 6 风电场用海 7 电缆管道 8 保护区用海 谢 谢! * 海域管理的法律制度 主要内容 一、海域管理法律体系 二、海域管理主要概念 三、海域管理基本制度 四、专项管理政策 2002 1993 2007 海域使用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 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无法可依、有章可循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海域使用管理法》 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全国人大通过《物权法》 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健全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颁布 《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一、海域管理法律体系 物权法 海域使用管理法 国务院文件 部门规范性文件 地方法规规章 海域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法律: 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年), 物权法(2007年) 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关于加强海洋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项目用海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审批办法》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的批复 。。。。。。 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文件 关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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