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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681汽油车污染物排放试验方法-冷启动污染物
GS 1681
“机动车—装有无铅汽油发动机的车辆气体排放污染物的试验方法—第1部分:冷启动后气态排放污染物的测定”
“机动车—装有无铅汽油发动机的车辆气体排放污染物的试验方法—第1部分:冷启动后气态排放污染物的测定”
ICS:
GSMO董事会批准日期:
官方通报发布日期:
标准执行日期
“机动车—装有无铅汽油发动机的车辆气体排放污染物的试验方法—第1部分:冷启动后气态排放污染物的测定”
1-范围和应用领域
本标准关于装有无铅汽油发动机的车辆,其尾气中气态污染物的测定方法,利用市区行驶循环和郊区行驶循环,在冷启动之后进行测定。
2-参考文献
2.1 GS 1989/2001“机动车-装有无铅汽油发动机的车辆气体排放污染物的容许极限”
2.2 GS 1991/2001“机动车-装有无铅汽油发动机的车辆气体排放污染物的测定方法-第2部分:怠速时尾气一氧化碳浓度的测定”
2.3 GS 1992/2001“机动车—装有无铅汽油发动机的车辆气体排放污染物的试验方法—第3部分:利用封闭方法测定燃油系统的蒸发排放污染物(碳氢化合物)”
2.4 GS 1993/2001“机动车—装有无铅汽油发动机的车辆气体排放污染物的试验方法—第4部分:发动机曲轴箱气体排放污染物的测定”。
2.5 GS 1994/2001“机动车—装有无铅汽油发动机的车辆气体排放污染物的测定方法—第5部分:污染控制设备的耐久性测定”。
3-定义
3.1 气态排放污染物:行驶车辆的尾气,汽化燃油和曲轴箱散发物中所含的,能够散发到大气中的物质。气态排放污染物包括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CH1.85)和氮氧化物(也可以用二氧化氮(NO2)来表示)。
3.2 尾气:由于燃料燃烧所产生的,通过发动机的排气装置释放到大气中的气体。
3.3 燃油蒸气:由车辆燃油系统释放到大气中的燃油蒸气。
3.4 曲轴箱排放物:发动机曲轴箱通风过程中向大气散发的蒸汽以及车辆润滑系统所释放的蒸汽。
3.5 燃油系统:由油箱,燃油泵,油管和化油器/燃油喷射部件组成。燃油系统包括各个燃油系统通风孔,以及燃油蒸气排放物的各个控制系统。
3.6 空载质量:在工作状态下,配有标准设备,备胎,工具和空调系统的车辆,其发动机燃料,润滑油和冷却剂都加到最满,不带有任何乘员时的车辆重量。
3.7 参考质量:车辆的空载质量再加上一个100千克的均匀负载。
3.8 最大质量:由车辆制造厂制定的技术上可允许的最大质量。
3.9 怠速:当燃油系统控制(加速器和阻风门)装置处于不工作位置,变速箱处于空档状态,离合器接合(如果车辆配以手动或者半自动变速器)或者档位开关处于驻车档或者空档位置(如果车辆配以自动变速器)时的发动机每分钟转数。
3.10 型式试验:在生产厂所提供的原型车(新车型的样车)上所进行的初始试验。
3.11 验收试验:在已经通过型式试验的新一组车辆上所进行的试验。
3.12 排放污染物:气态排放污染物。
3.13 蒸发排放物:除了尾气排放以外,机动车燃油系统所释放的碳氢化合物蒸汽。
3.14 发动机曲轴箱:指发动机内部或者外部的配置,其通过内部或者外部通气管连接油泵,将气体和蒸汽排出。
3.15 启动辅助设备:不用通过浓缩发动机的空气/燃料混合物就可以帮助发动机启动的装置(电热塞,喷油时限调整装置,等等)。
3.16 污染控制装置:车辆上控制及/或限制尾气排放和蒸发排放的装置
4-要求
4.1试验室
4.1.1 试验车辆应该放置在温度为293至303K(20oC至30oC)的房间内。
4.1.2 让车辆在此试验室内放置至少六个小时,直到其机油温度和冷却剂温度在试验室温度±2K的范围内。
4.2 试验车辆的状态
4.2.1 车辆的机械部件应该状态良好。
4.2.2 车辆应该经过磨合并至少已行驶3000千米,根据生产厂指导进行检查以保证其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2.3 排气装置不应该出现任何泄漏现象,否则会影响从发动机排放中收集的空气质量。
4.2.4 检查进气系统的密封性,以保证汽化作用不受偶然进入的空气的影响。
4.2.5 根据生产厂的规定对车辆发动机以及控制装置进行设定。
4.2.6 试验车辆应该装有测量装置,以确保汽车底盘测功器设定的特征参数。
4.2.7 试验开始前,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性能符合生产厂的规定,可以正常驾驶,更具体地说车辆能够实现冷启动和热启动。
4.2.8 使用的燃油应该为条款2.1中的海湾标准所指定的标准燃料。
4.2.9 将车辆在温度为293K至303K(20oC至30oC)的试验室内放置至少6个小时。试验之前保证冷却水和机油的温度为室温±2K。
4.2.10 如果生产厂有要求,则车辆试验需要在其正常温度行驶后30小时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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