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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局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网

吉林省工商局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网 篇一:目前农资市场存在问题及监管对策 农资市场调研材料 几年来,工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不断总结红盾护农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农资市场现状和发展形势的基础上,确定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规范经营主体和打击坑农害农行为两项重点,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依法查处了一批农资违法案件,切实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但目前的农资市场秩序仍不容乐观,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如何应对农资市场出现的新问题和复杂局面,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的有效监管,使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是摆在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要课题。现结合我局几年来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实践,谈一下当前农资市场的现状,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一、全市农资经营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农资经营业户460户,其中,供销社系统网点24户,农业推广站10户,个体62户,分公司等企业364户。每年我市农资需求种子约5020吨,其中玉米3400吨,水稻120吨,大豆80吨,需化肥3万吨左右。 二、农资市场监管情况 每年在农资产品即将进入农资经营户之前,我局就进行多方面调查,分析今年农资市场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有针 对的研究对策,提早部署。经过几年的红盾护农工作实践,我局确定了以“行为政府化、管理制度化、执法专业化、维权网络化”为护农行动目标,通过“市场巡查”和“农资质量抽查”,保证“职责到位、执法到位、服务到位”的基本工作思路。 农资经营主体是确保农资商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我局紧紧抓住这一点,在吉林市局的指导下,以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特别规定》和即将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督促农资经营户建立落实了农资商品进销台帐、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质量跟踪、质量承诺、退市、备案、种子留样备查公告等一系列长效监管制度。在全地区率先推出了“农资商品进销货台帐”的统一制式管理,为解决经营户填写“两账两票,一卡一书”较繁琐的问题,2010年开始,我局对农资销售台帐、农资销售发票、信誉卡和农资经销质量承诺进行了整合,推行农资销售“一票通”。在“一票通”上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对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作出的承诺进行了规范,避免了霸王式格式条款。至2011年,我市“一票通”使用普及率达到了100%,实现了农资商品质量的可追溯监管,从源头上规范了农资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 抓住阶段重心,实施有效的市场巡查和农资质量抽查。护农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先后按季节特点和农民群众反应的 热点,对农资市场进行了多次的集中专项巡查整治,对肥料、种子、农药、农用柴油等农资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测,依法对经营不合格农资商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了处罚,对一些情节严重、恶意坑农的农资违法案件,我局排除了重重困难,一抓到底、严惩不贷,维护了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由于整治措施得力,一些农资行业的假冒侵权伪劣案件逐年下降,确保了农资商品安全,树立了工商部门农资打假护农的权威。 二、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无照或超范围经营行为仍有存在。个别不法商贩采取送货上门、走村串户销售等形式贩假、售假,多数为无照经营。由于流动性较大,对于监管来说有一定的难度。另外,一些村屯干部利用职权,私自购进农资销售给本村屯农民获取私利,这种无照经营行为隐蔽性较强。个别农资经营主体在没有取得前置许可的情况下,超范围经营。主要表现在农药、化肥和散装种子经营方面:部分种子经营户超范围销售农药和肥料;部分在没有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超范围经营散装种子。 (二)农资外在包装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肥料虚假标注、标识标注不符合国家标准。二是农膜“三无”或合格证问题标注存在问题。三是改换包装制售假种子行为仍有存在。近年来,一些品种的种子,如“先玉335”玉米种子由于受到农民的认可,供不应求,受利益驱使,仍有个别不法商贩私 自印制种子外包装,加工生产假冒侵权种子谋取暴力,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严重隐患。几年来,我局就查处假冒侵权种子案件达到60余件,涉案种子几千公斤。四是有的种子外包装标识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种子法》的相关规定,存在标签内容不全、擅自涂改生产日期等情况。五是农药标识存在扩大范围现象。这些问题对于农民来说很难防范,需要执法部门加强监管,并引导其规范。 (三)农资商品内在质量问题不容忽视。结合监测结果仅对肥料质量问题加以解析。1、偷减含量。有的复合肥生产厂家故意降低原料价格较高的磷钾含量,以降低生产成本。2、掺杂降成本。个别生产厂家将价格低廉的腐植酸装入袋中,称其为主肥料的混合物,将其与肥料同价销售,重量占到了整袋肥的1/10。3、氯离子含量超标。国家规定,当复混(合)肥料和掺混肥料中氯离子的含量大于3.0%时,应在包装物上标明“含氯”,以避免对忌氯作物如黄烟、果树等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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