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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学校人事干事岗位职责的工作设想
履行学校人事干事岗位职责的工作设想
篇一: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
关于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用人制度,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的学校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全面发展,根据坛教人字【2010】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针,通过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进一步完善,调整中层管理机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各项管理工作。
二、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岗事适宜原则;
2、任人唯贤、以德为先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依法办事原则;
三、中层管理机构设置及干部职数
1.办公室副主任: 2人 ;
2.教务处副主任:2人;
3.德育处副主任: 2人;
4.总务处副主任:3人;
5.教科室副主任:2人。
四、聘任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法规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有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
2.现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层领导,或曾经有过三年以上的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层领导经历,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
3.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工作意见,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民主、正派,办事公道,事业心、使命感和全局观念强,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高。
5.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6.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现任中层干部参加竞聘的年龄不超过47周岁。新竞聘的中层干部年龄必须在40周岁以下,并获得金坛市学科带头人及其以上学术荣誉称号。
7.教职工民主测评,同意的票数超过三分之二。
四、聘任选拔程序
1. 确定方案。根据教育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中层管理岗位的现状,学校研究提出竞聘上岗的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竞聘职位、竞聘范围、任职条件、方法步骤等。工作方案经学校党政班子集体商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金坛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建立领导小组。
组长:吕水庚
组员:李俊 张和忠 潘建明 杨国庆 孟国伟 蒋守成 戴玲慧
韩小平 蒋兆征 江莉雯
3. 宣传发动,公布岗位。校长室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工作程序,作专题动员。
4.公开报名。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五人以上推荐同一人选)、部门(含群团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竞争,若报名人数不足职位数,仍择优录用,宁缺毋滥。
5.资格审查。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由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及时予以公布。
6.本人演讲与民主测评。对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须在教职工大会上对自身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今后的工作设想进行演讲,并进行民主测评。
7.组织考核和面试考察。根据本人演讲、民主测评的结果,按每个部门多一位候选人的方法择优确定考核对象并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察。
8.筛选确定。根据考察结果,领导小组讨论提出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
9.聘任备案。竞聘上岗人员,由校长室颁发聘任证书,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职位管理
1.竞聘上岗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三学年,新上岗人员试用期一年经考核称职后正式上岗。聘期内享受中层干部待遇,任期届满后,都必须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2.现任中层干部聘期至2010年7月31日,在此次中层干部竞聘中,现任中层干部因各种原因落聘的,原职务自然免去。
3.中层干部实行免职制度,聘用的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现职:
1)学校考核小组对其任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如工作明显不适应岗位需要,学校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2)在年度考核中,教职工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现职的。
4.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按规定完成额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任期内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校中层,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岗位津贴予以奖励。
5.对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学校认定不胜任的中层干部,在免去职务的同时,扣发岗位津贴。
6.中层干部实行任职最高年龄限制制度。中层干部年满50周岁,不再担任学校中层干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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