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38家厦门基层医疗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4所)
编号 所属区 所在街道名称 机构名称 1 思明区 中华街道 厦门市第一医院中华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2 滨海街道 厦门市第一医院滨海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3 鹭江街道 厦门市第一医院鹭江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4 厦港街道 厦门市第一医院厦港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5 莲前街道 厦门市第一医院莲前第一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6 开元街道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开元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7 梧村街道 厦门市中医院梧村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8 员当街道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员当第一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9 鼓浪屿街道 厦门市第一医院鼓浪屿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10 嘉莲街道 厦门市第一医院嘉莲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11 湖里区 湖里街道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湖里第一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12 殿前街道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殿前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13 江头街道 厦门市中医院江头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14 金山街道 厦门市中医院金山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15 禾山街道 厦门市中医院禾山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16 集美区 集美街道 集美区集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7 侨英街道 集美区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8 杏滨街道 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9 杏林街道 集美区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 同安区 祥平街道 同安区祥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1 海沧区 石塘街道 海沧区石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 海沧街道 海沧区海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3 新阳街道 海沧区新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4 翔安区 大嶝街道 翔安区大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14所)
25 集美区 集美区灌口医院(中心卫生院) 26 集美区后溪卫生院 27 海沧区 海沧区东孚卫生院 28 同安区 同安区莲花卫生院 29 同安区洪塘卫生院 30 同安区五显卫生院 31 同安区新民卫生院 32 同安区汀溪卫生院 33 同安区西柯中心卫生院 34 同安区大同卫生院 35 翔安区 翔安区新店中心卫生院 36 翔安区马巷卫生院 37 翔安区新圩中心卫生院 38 翔安区内厝卫生院 海峡之声网厦门站讯(记者 佳祺)8月1日起,厦门市参保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全市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每人每年可免费使用不超过500元的国家基本药物。这项措施的实行,将使100多万厦门居民受益。 在昨天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厦门市卫生局副局长姜杰介绍,这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24家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中心和14家乡镇卫生院,它们分布在厦门各个区,而且都是社区、乡镇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保人员均可就近选择,可在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任意一家刷卡就医。 可免费使用的500元国家基本药物都出自《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包含国家规定的307种基本药品和福建省扩充的148种常用药品。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钦辉表示,参保人员免费享受的500元国家基本药物药品费,由厦门市的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参保人员个人不需用现金或个人账户支付。 据介绍,这项措施旨在更好地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厦门的实施,并从政策上引导参保人员患常见病、多发病时,到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实行“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良好就医环境,减轻大医院门诊人满为患的现象。而据记者了解,这一措施将会让超过116万的厦门市参保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受益。厦门市医改办昨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为更好地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厦门实施,2010年8月1日起,厦门市的医保参保人员在全市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每人每年享有500元的国家基本药物药品费。 据介绍,这500元的国家基本药物药品费,是由厦门市的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并不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划出。同时,城镇职工参保人每个医保年度都有的400元购药额度也同时享有。 需要提醒的是,这500元的基本药物药品费,仅限于在全市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里通用。 此外,这500元的药品费还可用于抵付门诊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以2010社保年度为例,城镇职工在职的起付标准为1458.24元,如果参保人员用了500元的药品费,起付标准就降到了958.24元以下是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第 一 部 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一、抗微生物药序号? ? ? ? 品种名称? ? ? ? 英文名称? ? ? ? 剂? ? 型? ? ? ? 备注(一)青 霉 素 类1? ? ? ? 青霉素? ? ? ? Benzylpenicillin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