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监狱转型的几点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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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监狱转型的几点思考.

中国近代监狱转型的几点思考 赵宇鹏 (郑州大学法学院 河南郑州 450001) 【摘要】文章阐述了近代监狱自由刑的含意;介绍了我国晚清以来监狱转型的国内国际历史背景;分析了自由刑的发达对监狱职能转型的影响,改变了以前对生命刑、身体刑、流刑为主的刑罚,确立了自由刑的重要地位。 【关键词】近代监狱;转型;自由刑;思考 一、近代监狱的含义 晚清以来,随着监狱学的发达,对于监狱的理解也存在着多种角度,广义概念的监狱,是指凭借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关押场所。那么死刑犯等候处决的场所,自由刑罪犯判决后的执行场所,古代充军、流刑、刺配犯等待解法的羁押场所,嫌疑犯、未决犯的看守场所,劳役场所,干连佐证等管收场所等等,都要算作监狱。[1]这一意义上的监狱并不考虑设置监狱的机关,也即不考虑能够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力的来源问题,不管是来源于国家的公权力,亦或是来源于私权而有悖于国法的私力限制,均属于广义上的监狱。 在世界范围内,刑罚发展到后来,出现了自由刑。自由刑是18世纪提出来的,当时西方资产阶级开始了一场刑罚改革运动,刑罚改革运动的主要内容就是用监禁刑代替死刑,监禁刑就是剥夺自由刑,自由刑逐渐成为整个刑罚体系的支柱,自由刑得到了发展,执行自由刑的监狱应运而生。近代监狱的意义,最简明的说法是监狱是执行自由刑的场所。我们可以从三方面看出:监狱是一种场所,具有一定物的和人的设备,故不具有一定设备的场所,不是本意义的监狱。监狱是执行自由刑的场所,故羁押刑事被告的看守所,管收债务人或保证人的管收所,不是执行自由刑的地方,故和监狱不同。监狱的特征是在执行自由刑,即以限制受刑人的自由行动为其任务,而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专属于国家,故监狱是国家的机关,任何团体及私人,均不得设置。[2] 由广义概念的监狱到狭义概念的监狱,展示了从古代到近代的发展,表明对监狱的认识和理解从粗放到精细,呈现了监狱发展从杂混到单纯的过程。 二、中国近代监狱转型的历史背景 翻阅大量的监狱史文献,在论及中国近代之前的监狱状况时,无一例外地都要讲到监狱黑暗问题。清朝的方苞在其《狱中杂记》中指出:狱中老监,除了中央禁卒居住室之外,其他四室全无窗户,空气污浊,系囚“矢溺皆闭其中”,“隆冬贫者席地而卧”。德国传教士花之安为警醒中国人而作之《自西狙东》中不仅强调应当“省刑罚”,[3]更指出了中国狱囚的艰难处境,应当“体恤狱囚”。花之安所见的中国监牢的黑暗程度似乎不亚于方苞之所见:“高墙密闭,风气不通,窟室严扃,日光无睹,固已惨难言状,且地是潮湿,多聚蚊虫,土内藏骸,时形秽气,兼之犯人赭衣黑索,手足亦为拘挛,蓄发诟颜,身衣无从浣濯,以致污恶渐积,疠疫繁生,竟不免奄奄一息者。”[4]难怪有人说“我国就是死的监牢,入其中者,不死亦成废疾,反不如死刑之痛快”。[5]正如上文所述,无论在中国人还是外国人看来,中国近代转型前的监狱皆低狭暗垢,不啻为杀人机器。清朝被迫打开国门之后,一直因刑罚过于残酷、监狱黑暗而受到国际社会普遍抨击,中国司法尤其是监狱在国际上处于卑微的地位。正是以中国法律不完善、刑罚过于残酷和监狱黑暗为借口,各国开了领事裁判权的恶例。长久以来,西方列强指责:“中国刑法不脱体刑方式,过于严酷不合人道。此种制度目的纯为威吓,缺少感化之意。屈打成招,尤属不当。”[6]清朝法部认为“东西各国的囹圄之良窳、觇政治之隆污。日本能撤去领事裁判权,首以改良监狱为张本。……一切规模自宜参酌东西洋办法,以示文明于诸国,为后日撤去领事裁判权及抵制租界监狱地步。”[7]因此,清末改良监狱,也是迫于帝国主义侵略要求而不能不改的。 另外,英国人约翰·霍华德于18世纪在英国掀起监狱改良不久,监狱改良很快就席卷欧洲各国,发展成为世界性的监狱改良运动。在国际监狱改良的交流活动日益频繁之时,清朝政府屡次因狱制黑暗而被拒之门外。从1846年德国法兰克福召开首届国际监狱改良会议开始,清朝政府仅于1910年华盛顿召开的第八次国际监狱会议受邀与会。清朝政府派出京师高级检查厅检察长徐谦、法部参议上行走兼奉天高等审判厅厅丞许世英参加,这是清朝政府首次参与国际监狱会议,也是清政府有资格参加监狱问题国际会议的仅有的一次活动。徐谦回国后,在给清廷的报告中指出,自第一次国际监狱会议之后,“各国莫不从事改良监狱,并设立万国监狱协会,分年于各都府召开,派遣委员会各将其国改良监狱事件,提出相互讨论,几视为国际竞争之事业。”特别是在这一年召开的“海牙和平会”上,中国又因法律不良被降至三等国,更使清朝统治者强烈的意识到,中国的法律和狱制如果继续保持现状,自己将“难以自立图存”。清末监狱制度的落后,成为清朝政府不得不考虑的现实,监狱改良是大势所趋。 三、自由刑的发达对监狱转型的影响 我国的刑罚思想史经历了极其漫长的孕育过程,是由原始社会的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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