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研究——以汉代“劫质”案例考察为中心.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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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研究——以汉代“劫质”案例考察为中心.pdf

汉代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研究 ·9· 汉代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研究① ——以汉代“劫质”案例考察为中心 林永强② (黑龙江大学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内容提要:道德与法律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重要手段 倍受汉代统治阶级重视。在汉代道德与法律两者之间并非是一种简单的并存关系,其中在汉 代道德观念中体现着深刻的法律思想,而在汉代法律思想和司法实践中同样体现着厚重的道 德观念,而汉代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也处在不断变化与发展的汉代社会之中。而本文通过对汉 代“劫质”案的考察就集中体现了笔者对汉代道德与法律关系问题的一种诠释。 关键词:汉代劫质道德法律 中图分类号:l(23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一8705(2012JOl一9一13 就汉代“劫质”而言,其于政治、军事和刑事犯罪诸领域均有不同程度的反映。然而发生在汉代政治、军 事领域的“劫质”事件¨]P嘶,1099;啷7;啷n姗虽间或涉及汉代伦理道德评价之问题,但尚未发现依法制裁的成 案记载,当然也存在不完全属于法律制裁范畴的因素。汉代刑事犯罪领域之“劫质”案件的行政处理却不乏 其例,汉代“劫质”即今天所说的“劫持人质”,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严重危害社会应受制裁(或应受 处罚)的行为心]P43—5粥。笔者认为,仅凭汉代“劫质法”…m喇来看,汉代依“劫质法”处理“劫质”案不仅渗透 着深刻的伦理道德因素,也深深蕴含着时代的法律思想,况且实际案例之内容一定也会更加丰富。因此,本 文仅以刑事犯罪领域之“劫质”案件作为主要考察、论证之中心,并藉此以深入探讨汉代在具体司法实践中 的道德与法律二者之关系。 笔者经过统计,在所有汉代的“劫持人质”的刑事犯罪案件中有的记载并不十分详细。内容不够具体是 突出问题,既未明言是否以此勒索钱财,也未言明是否以此让官府投鼠忌器,以逃避官府的追捕。如《后汉 书》载汉顺帝阳嘉三年“三月庚戌,益州盗贼劫质令长,杀列侯”…删。但是以下尚有二例“劫质”事件,可以 说是颇具典型意义的“劫持人质”方面案例。其不仅属于汉代社会治安中的刑事犯罪案例,而且分属于汉代 历史上的不同时期。笔者试逐次考察并以汉代道德和法律视角加以分析之。案例~源自《汉书》: 富人苏回为郎,二人劫之。有顷,广汉(京兆尹赵广汉)将吏到家,自立庭下,使长安丞龚 奢叩堂户晓贼,日:“京兆尹赵君谢两卿,无得杀质,此宿卫臣也。释质,束手,得善相遇,幸逢 ① 尔滨师范大学青年学术骨干资助计划项目“秦汉社会治安研究”(项目编号:sGB2009—32)的阶段性成果。 ②作者简介:林永强(1968一),男,山东昌邑人,黑龙江大学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研究人员,研究方向中国古代 哲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与历史学院副教授,史学博士,中国古代史专业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秦汉史研究。 ·10· 贵州文史丛刊2012年第1期 赦令,或时解脱。”二人惊愕,又素闻广汉名,即开户出,下堂叩头,广汉跪谢日:“幸全活郎,甚 厚!”送狱,敕吏谨遇,给酒食。至冬当出死,豫为调棺,给敛葬具,告语之,皆日:“死无所 恨!,,[3]丹202 通过赵广汉的事迹考察可以知道,这个案件发生在汉宣帝时期。在此案发生前京兆尹赵广汉已处理过 有史料记载的一起未遂类似案件,即“长安少年数人会穷里空舍谋共劫人,坐语未讫,广汉使吏捕治具服”。 因此,就汉代刑事犯罪治安案件来讲,并根据现有史料来看,可初步得出,至迟在汉宣帝时期“劫质”案件已 出现,而且汉宣帝时期发生的这个“劫质”案是汉代已知“劫质”类刑事犯罪案中最早的历史记录。就是说, 笔者也并没有完全排除“劫质”刑事案件在此前汉代实际社会生活中还有存在的可能。 理由一、秦汉时期在政治军事领域早就出现过“劫质”事件。【4JP371这些发生过的“劫质”事件源自于当时 的社会实践生活之中,因此在汉代现实生活中犯罪分子为劫掠他人的钱财等目的必定会想方设法采取一切 可以利用的手段,不可能无闻于“劫质”之胁迫手段。 理由二、引文中赵广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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