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论文获奖范文.doc

  1. 1、本文档共1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民法论文获奖范文民法论文获奖范文民法论文获奖范文民法论文获奖范文

民法论文获奖范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最显著的成就之一就是民法在我国的确立并走向发达。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民法论文获奖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民法论文获奖范文篇1  浅谈加强基层法律援助体系建设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贴近群众,直接面对群众,为群众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的重心在基层,法律援助体系建设的重心也在基层,因此基层法律援助体系建设是否科学、合理和完善,关系着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贯彻实施,关系着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带着这一问题,最近,笔者对有关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开展了调查。   一、基层法律援助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组织架构情况   某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2年,为县司法局下属正股级机构,核定行政编制4名,实有4名工作人员,其中1人为法律援助注册律师。2007年初,该县法律援助中心以乡镇司法所作依托,在各乡镇组建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村民委员会为凭借,在各村创建法律援助点,初步构建了法律援助纵向组织体系。之后,该县法律援助中心相继在县看守所、总工会、残联、妇联等多家单位设立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企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等专门的援助站点,从横向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组织体系。   (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健全了来访接待、案件审批、案件办理、经济困难审查、立卷归档等10多项规章制度,从程序上和实体上规范法律援助的申请、受理、指派、结案、归档等环节。同时,建立重大疑难和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交由司法局党组、律师集体讨论制度,以及案件考评制度,做到案件实时跟踪,案卷件件评查。   (三)便民利民措施情况   1.设置便民服务窗口。该县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约600平方米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安排专职工作人员从事法律接待咨询工作,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实行一站式办结。   2.搭建乡镇申请平台。乡镇困难群众可在本乡镇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初审通过后,送交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备案。2014年,该县通过乡镇法律援助站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127件,约占该县全年受理案件的39%,充分实现了法律“面对面”,援助“零距离”。   3.扩大受援范围。该县法律援助中心拓展思路,创新举措,将法律援助对象一般以经济困难的群众为主,扩大到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等五类弱势群体,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弱势群体能够得到法律援助。   4.取得的成效。自成立以来,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00多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万人次以上,每年发放律师的办案补贴20多万元;参与处理群体性事件7起,指导乡镇司法所调解矛盾纠纷82起,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优势,为维护全县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弘扬了法治精神。   二、当前基层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法律援助缺少统一的法律保障   2003年之前,法律援助制度在国家层面的法律上只有零星的规定,如《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有的省颁布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如湖南省人大2002年颁布了《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2003年国务院颁布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13年过去了,该条例未作修订,也未将法律援助上升为全国人大立法的高度。由于上述原因,法律援助规定得不系统,甚至不相协调,法律援助缺少统一的法律保障。综观世界上法治程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均对法律援助进行了立法,用法律来保障法律援助制度的统一实施,如美国颁布了《法律援助公司法》,我国台湾地区2004年公布了《法律扶助法》。   (二)现有法律援助制度不够完善   一是将法律援助完全规定为政府的责任与现实存在着反差。以湖南省为例,湖南省对法律援助律师的补贴标准是刑事案件每件600元、民事案件每件800元,而地方财政尤其是基层财政由于财力有限,又缺少硬性规定。不到1000元的法律援助补贴对于承办律师来说,不仅劳务付出没有回报,而且有时贴本办案。二是基层法律援助机构设置规定不明确。对于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置,仅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该规定本身就不具有强制性,而且又缺少具体的规定,因此基层法律援助机构怎么设置,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否属法律援助机构,都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三是法律援助质量监管机制不健全。尽管目前基层建立了援助案件评查机制,但主要侧重于对案件数量、案卷检查、受援人电话调查等方面,这些情况并不一定能真实反映法律援助质量。四是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的机制没有建立。目前基层法律援助经费基本靠省级拨付,承办

文档评论(0)

210519478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