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流程图.doc

  1.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流程图

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流程图 各类无线电业务技术材料要求 (一)微波站 1、申请书(原件1份、打印盖章); 2、《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国无管表2,1份); 3、《微波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5,1份); 4、站址电磁环境测试报告 5、微波站技术方案及有关参数:提交为适应电磁兼容分析计算所需要的技术参数(包括设置微波电路的理由、通信任务、通信容量、调制方式、拟使用的频段、拟建微波电路的路由图和各微波站的站址、经纬度、天线高度等); 6、操作人员业务技能和操作资格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台(站)管理措施(1份、打印盖章)。 微波站台站设置审批流程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设置使用微波接力通信台站管理规定》(1996年10月11日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国无管[1996]19号文发布)第九条、第十条) ? (二)广播、电视台站 1、申请书(原件1份、打印盖章); 2、《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国无管表2,1份); 3、《广播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7,1份); 4、国家或省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开通电视、广播频道,配置频率资源的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站址电磁环境测试报告(原件1份、打印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关于委托广播、电影、电视部行使有关无线电管理职权的通知》(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国无管[1996]8号文)) ? (三)雷达站 1、申请书(原件1份、打印盖章); 2、《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国无管表2,1份); 3、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指配频率资源的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4、《雷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10,1份); 5、操作人员业务技能和操作资格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台(站)管理措施(1份、打印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四)卫星地球站 1、申请书(原件1份、打印盖章); 2、《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国无管表2,1份); 3、《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6,1份); 4、地球站站址电磁环境测试报告(原件1份、打印盖章); 地球站站址周围视距传播范围内存在其他同频段无线电台的,还应提交该地球站对共用频段其他无线电台的干扰分析报告; 设置天线直径小于4.5米的终端地球站,站址周围视距传播范围内不存在其他同频段无线电台的,可以不提交第4项文件; 5、操作人员业务技能和操作资格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台(站)管理措施(1份、打印盖章)。 6、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指配频率资源的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申请设置、使用不属于某个卫星通信网的地球站,除应提交以上文件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1、法人资格证明; 2、卫星传输链路计算; 3、可使用相关卫星转发器的证明文件; 4、开展相关业务所需提供的其他文件。 申请设置涉及电信业务经营的地球站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申请设置使用卫星地球站流程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2009年3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21 号令发布)第二十条) 我委仅受理下列规定之外的其他卫星地球站的设置申请: (一)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直属单位在北京地区设置、使用的地球站; (二)与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通信的地球站; (三)涉及国际协调的地球站; (四)卫星固定业务以外的其他空间无线电通信业务馈线链路地球站、关口站或者测控站。 申请设置上述卫星地球站的,以及申请建立卫星通信网的,应当向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申请。 (五)业余无线电台 我委只受理外国人及港、澳、台地区人员在我省设置和操作业余无线电台申请,本省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请向当地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1、香港永久居民在我省设置和操作业余无线电台 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包含在内地的详细住址和联系方式); (2)业余无线电台设置申请表及相关技术资料表(国无管表17及相应的技术资料表); (3)操作证书; (4)设置业余电台申请表; (5)OFTA颁发给申请人的有效ASL复印件。 审批流程: (1)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上述资料 (2)我委审核材料齐全后核发业余电台执照 (3)我委将核发的业余电台执照寄给申请人在内地居住市的无线电管理机构, (4)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将申请人资料录入该市业余无线电数据库后,将申请人业余电台执照寄给申请人或通知其本人前来领取。 2、外国人及港、台地区人员在我省设置和操作业余无线电台 在华定居或工作一年以上,所在籍国家政府与我国政府签署了业余无线电协议的外国人或外国团体可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置个人或集体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的

文档评论(0)

144416862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