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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布线工作组简章.doc
综合布线工作组简章~教育资源库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信息通信专业委员会
综合布线工作组
简 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信息通信专业委员会简章》,制定本工作组简章。
第二条 综合布线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是经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信息通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批准成立的下属专业机构,是由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本工作组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团结和组织建筑专业、信息通信专业等的标准化工,本着精干务实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活动,提高布线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技术水平,积极引入国外标准技术,为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 本工作组的业务活动受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信息通信专业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本工作组挂靠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智能建筑与城市信息》杂志社,印章文字为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信息通信专业委员会综合布线工作组。
第二章 工作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工作组的业务范围是:
1 标准工作
1.1 及时将国外地区(北美、欧洲等地区)、国际布线标准(包括产品制造、工程设计、设备安装等)引入国内,组织文稿编译、整理与推荐。
1.2 组织国内、外行业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等针对市场与课题的需要提出标准的立项,并完成标准的编制与审定。
1.3 做好各项标准的宣贯与推广工作。
1.4 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争取参加国外地区与国际标准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使本行业与国际接轨。
2 技术交流
2.1 定期针对布线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课题在本工作组成员内进行专题研讨。
2.2 研究行业动态、问题及时提出规范行业市场业务的措施与办法。
2.3 与国内其它行业、协会保持日常沟通,做好技术的延伸与融合。
2.4 组织参与各行业、协会、媒体举办的各类论坛、展览等活动。
2.5 定期出版论文集、产品手册、调研报告等相关文集与书籍。
2.6 定期编制行业标准的汇编册及培训资料。
3 工程咨询与服务
3.1 工程咨询
(1)组织参与工程建设方案的编制(包括立项、可行性研究、工程实施过程等阶段)。
(2)组织参与编制工程招标文件。
(3)参与技术方案及工程招、投标评审工作。
(4)参与布线工程测试、验收与评估。
3.2 服务
(1)做好技术培训工作。
(2)协助和参与行业与企业间的合作。
(3)为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布线行业标准化信息和政策建议。
第三章 工作组会员
第七条 受专委会委托,由本工作组负责,根据专委会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发展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本工作组发展会员的程序是:
(一) 单位会员:由本单位提交申请书,经本工作组会员介绍,工作组领导机构讨论通过,并报专委会备案;
(二)个人会员:由本人提交申请书,经与本工作组保持日常联系的一名会员介绍,本工作组讨论通过,并报专委会备案;
(三) 专委会委托工作组代发会员证书。
注:协会会员和专委会委员发展程序同(一)、(二)、(三)点。
第九条 与本工作组保持日常联系的会员,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 可有下列权利:
1、参加工作组的活动;
2、获得本工作组服务的优先权;
3、对本工作组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 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工作组简章,执行本工作组决议;
2、维护本工作组的合法权益;
3、积极研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化的问题,提出建议;
4、积极参加工程建设标准工作,撰写学术论文、科普文章;
5、单位会员缴纳会费;
6、积极完成本工作组交办的工作;
7、向专委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 与本工作组保持日常联系的会员申请退会,应向本工作组递交申请书,办理退会手续,交回会员证书,并由本工作组备案。
与本工作组保持日常联系的会员,连续多次无故不参加本工作组的活动,按自动退会处理,由本工作组备案。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工作组由正、副组长和来自设计、施工、生产、使用、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至四年。
第十二条 本工作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若干人。正副组长由本专业中有影响的、熟悉标准化业务的技术或管理专家担任,其人选由本工作组的主管单位(专委会)与有关单位协商后提出建议,经工作组提名,专委会审议通过后,由专委会聘任。
第十三条 本工作组会员应是从事或热心支持信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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