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程序法则下的申请人权利救济
摘 要:执行依据对夫妻一方举债性质未明确的案件,债权人对债务性质有争议的,为申请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执行异议是权利救济的一种方式,现行法律对其未有相关规定,但实践中大量存在,且司法活动中基于申请人执行异议出现了“同案不同执”的现象。本文从申请人执行异议现象及由此产生的执行现象出发,分析其出现的原因,阐述该现象引起的权利救济与规则“失灵”的冲突,并提出程序法则下设计执行申请人权利救济的构想。
关键词:申请人执行异议;权利救济;程序规则
阿里巴巴董事会主席马云称:投资者和创业者的关系犹如夫妻,谁也不能说占了谁的便宜,或者谁是谁的贵人。诚然,夫妻关系“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1],双方互相依赖、互享利益。司法活动中,夫妻一方举债的借贷纠纷案件,即使未举债方在诉讼过程中未被列为共同债务人被起诉到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债权人为执行债权,往往会对债务性质提出异议,此时,未举债方可能存在成为被执行人的风险。债权人在执行程序中提出的关于债务性质的异议,为申请人执行异议[2]。申请人执行异议是债权人对其权利的一种救济,这种救济未被法律规定,但其必须在程序法则下进行。
1 申请人执行异议的司法现状
(一)现状一:现实存在和法律空白
1、现实存在
实践中,申请人执行异议大量存在。通过对A省B县法院近三年的借贷案件统计:近3000多件借贷案件中,属于夫妻一方举债的占99%以上,以夫妻共同债务起诉到法院的不到100件,诉讼程序中未明确债务性质且进入执行阶段后,申请人提出债务性质异议的,尽管未达到100%,但也较接近这个比例。
2、法律空白
现行法律关于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就实体上存在争议问题的相关程序设置尚处于空白。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关于执行救济的设置主要有两类。一是程序上的执行救济,是指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因程序上违法或不当的执行行为对其程序权利造成侵害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以寻求的救济。[3]本文所指的申请人执行异议是指实体上的争议,并不属于此类。二是实体上的执行救济,是指执行当事人或案外人因执行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了其实体的财产权利,从而请求法院停止或撤销正在实施或已实施的执行行为,其主体只能是案外人。[4]申请人执行异议虽是在执行程序中提出的一种实体性救济,但其主体是申请人(债权人),被排除在法律规定的实体执行救济的范围之外。
(二)现状二:两种执行方式的“同案不同执”
因申请人执行异议在实践中大量存在,而法律对其未有相应的设置,故实践中出现两种执行方式的“同案不同执”现象。
1、第一种执行方式
执行机构根据执行依据的内容,将举债一方的个人全部财产纳入执行范围,如果债权人提出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因执行依据对债务性质未明确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执行机构告知债权人对其主张的权利另行寻求并选择合?m的诉讼救济途径。该种方式严格遵循“无依据无执行”的原则,体现出较强的程序性与规则性,可强化当事人的规则意识,即权利须在规则内并按照程序主张与救济。但是,执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不仅仅是程序性问题,有更多实体性问题延缓了执行的进程,延滞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对其权利保护甚为不利。
2、第二种执行方式
债权人对债务性质提出异议,执行机构应债权人的申请对债务性质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直接进入执行,以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并方便执行的顺利进行。该种方式将执行行为延伸至实体裁判的审查与确认,体现出较强的灵活性与目的性。其存在的弊端是产生一系列负面后果,不仅强化消极诉讼方的怠讼心理,使其形成对诉讼的消极参与,对执行的强烈依赖,也使得当事人的规则意识弱化,易产生涉诉信访事件。
2 剖析申请人执行异议现实存在的原因
(一)原因一:债权人未诉请
权利应当被积极的主张。但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债权人在诉讼过程中并没有表现出“积极”的状态。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当事人的法律知识缺乏
基层法院面对的大部分当事人,他们认为权利的主张即是向法院提交诉状,完成诉状的提交之后则处于“等待”状态,尽管法院向其发送了诉讼须知等相关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而且承办法官也向其进行了相应的释明,大部分当事人还是存在着被救助的心理,等待着被法院救助与保护。
2、当事人的规则意识淡薄
当事人虽然清楚诉讼权利义务的相关内容,也明白消极作为等怠讼行为可能会产生对其不利后果,但仍对程序法则极强的诉讼活动视为形式或走过场,行为规则性及结果规则性等理念很难进入当事人的意识之中。
3、传统思想文化影响
传统思想认为夫妻关系一体化,且妻依附于夫,债权人认为将夫方起诉到法院即是将夫妻两人共同起诉到法院,这种传统的夫妻关系一体化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