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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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Anhui Guoyuan Trust Co.,Ltd. 国元?安丰?201307001集合 信托合同 年 月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受托人依据本信托文件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本信托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债权投资集合信托合同 编号: 2013年国元集信(债权)字第XTJH01 号 委 托 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或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 编: 手 机: 固定电话: E_mail: 传 真: 受 托 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过仕刚 通讯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0号国元信托大厦 邮 编:230001 电 话:0551-5226666 传 真:0551-2620261 网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设立信托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释 义 在本合同,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编号为2013年国元集信(债权)字第XTJH01 号《国元?安丰?201307001集合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本信托:指根据信托计划和信托合同设立的国元?安丰?201307001集合信托。 3、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资金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资金信托业务。 4、信托当事人:指受本信托关系约束,根据本信托文件享受相应权利并相应承担义务的受托人、委托人、受益人。本信托项下的委托人/受益人分为A、B两类,A类委托人/受益人为本信托计划成立时加入并持有信托单位的期限为18个月的合格投资者,B类委托人/受益人为本信托计划成立时加入并持有信托单位的期限为24个月的合格投资者。 受托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人:为符合法律法规及《信托公司集合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受益人:本信托中的受益人为委托人。 5、信托期限:指本合同规定的信托存续期间。 6、信托计划:指受托人设立的“国元?安丰?201307001集合信托计划”。 7、信托资金: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信托合同后,委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用于购买信托单位并划入信托财产专户的资金。 8、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9、信托财产专户:指受托人在保管银行开立的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 10、信托利益:指受益人按照信托文件享有受益权而获得的利益。 11、信托财产:指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及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12、信托收益:指信托收入之和减去信托费用和原信托计划资金。即债权卖出回购方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九华公司)溢价回购应收债权过程中所产生的资金超出加入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的部分,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信托费用的余额部分为信托收益。 计算公式为:信托收益=信托收入-信托费用-信托计划资金。 13、信托文件:指信托计划说明书、本合同及认购风险申明书等法律文件。 14、工作日:指国家规定的正常营业日。 15、信托单位:指用于计算委托人认购的计量单位,本信托计划等额划分,委托人交付的每壹万元信托资金计算为1份信托单位。 16、保管银行:指 ,其保管职责详见其与受托人签订的《国元?安丰?201307001集合信托保管合同》(以下简称“保管合同”)。 第一条 信托目的 受托人设立债权转让集合信托计划,将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信托资金按照与债权1:1的比例购买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转让的债务方为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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