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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
我国应采用合理原则, 以效率为先导把多种价值目标融入对搭售的违法性判断中, 既要考虑经济学对竞争法理论的必威体育精装版发展成果, 又不能过多地依赖执行机构对搭售的自由裁量。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在借鉴欧盟与美国立法的基础上, 进行符合我国国情的创新。即既引入经济分析的理论, 同时又不把这一任务交给执法者而是在立法中完成这个任务。具体做法是, 通过对竞争法价值目标和经济效率的分析, 把有利于科技进步、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消费者的搭售列举出来,作为豁免条款, 从而引导执法者把有益的搭售从违法搭售中分离出来。 谢谢观看! 我国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研究报告 目录 定义 性质判定 涉及范围 主要表现形式 相关法律 案例与分析 他国比较 我国的不足 解决方案 definition 搭售行为(Tie-in Sale),也被称为附带条件交易,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滥用其优势市场地位,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配销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构成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行为因素 (1)其行为主体是经营者,并且通常是具有经营优势的经营者。 (2)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违背相对交易人的意愿强行搭售商品或服务,交易人被迫接受。 (3)经营者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侵害了相对交易人的权益。 (4)搭售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存在违法性。 (5)搭售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不当阻碍甚至剥夺了同行业竞争对手相关产品的交易机会。 错误观念 搭售使经营者形成了市场垄断、造成了不正当竞争现象,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其他经营同类商品的竞争者的市场利益,且同时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正确认知 在市场交易中,卖方可能会出于各种动机进行搭售。例如,出于产品的完整性,销售商常常会把鞋子和鞋带一起出售,尽管这两种产品完全是可以分开销售的。这样的搭售行为不仅可以节约销售时间,而且对消费者也是有利的。作为卖方所采取的一种商业策略,并不是任何搭售行为都是违法的。对经营者采取搭售的营销方式,不应一概否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营者需要采用各种经营手法,只要经营者是在合法范围内且没有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所采取的经营手段应当予以支持。有时搭售也能够增进效率、促进新产品进入市场等。对于消费者而言,有时也能从搭售中获得相对优惠的价位,出卖方将两种产品捆绑在一起销售,有可能比分开销售的价格更低。因此,只有在违背购买者意愿的情况下并且附加了不合理的条件时,搭售才是被禁止的。 搭售涉及的被搭售商品范围 常见的物(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 服务(劳务) 信贷(货币) 有价证券 主要表现形式 商品或服务直接搭配出售,即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要求购买必须接受另一种商品或接受另一种服务; 限定转售价格,即制造商向销售商提供商品时,要求销售必须按制造商限定的价格销售商品,不得自行变动; 限定销售地区,即供应商提供商品时,要求经销商只能向某一类顾客销售该商品; 独家经销限制,即供应商向经销商提供 商品时,要求经销商只能销售其提供的商品, 而不得销售其他竞争对手提供的同类商品; 其他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 的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国务院关于认真解决 商品搭售问题的通知》 《反不正当竞争法》 《民法通则》 《合同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详细条款 案例与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现代交易中“搭售” 现象已随处可见,形势更加复杂多样。 案例一 2007年4月20日,刘某在汽车站买好车票以后,突然想进 洗手间方便一下,可刘某刚到门口,却被告要一元钱并扔给 其一包纸巾,刘某解释说,自己不需要纸巾。洗手间管理员 却说,要不要纸巾都是一元钱。 分析 显然案例中的汽车站洗手间管理员违背了刘某的意志,强 行搭售纸巾,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 应予禁止。所谓搭售是指经营者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 违背对方的意愿,强行搭售其他商品的行为。案例中管理员 的行为就构成搭售行为,搭售是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中的最 常见的一种形式。 案例二 事件: 2010年11月17日,泰宁县某公司在提供食盐给碘盐供应点时,要求碘盐供应点代售食盐时必须购进一定金额的原盐和非盐产品(非盐产品的具体品种为鸵鸟牌调和油、建鸥特曲、奇强牌洗衣粉及牙膏)。 处理:鉴于当事人认识态度良好,主动配合工商机关调查案件事实,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六万元的行政处罚。 分析 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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