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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约书友会章程
博约书友会章程
云南民族大学博约书友会
云南民族大学博约书友会章程
序言
云南民族大学博约书友会,系云南民族大学2005级青年大学生创办的大学生学习交流中心。
书友会以“书”为媒介,“学习”为中心。“博约”二字,概取“博观而约取,厚积而勃发”之意。学会将提供尽可能的资源于学生,引导大家“好读书,读好书”,提供大量的书籍及实践学习活动,开阔眼界,开化思想。以“书友”命名,盖取“以书为友,以书会友”之意。
学会创立之初,凡我辈者,皆负天下兴亡之责任,愿尽微薄之力于民族国家。故学会的根本宗旨是:培养有理想、有素质、有人文精神、有社会责任感、时代责任感的新时代青年大学生。
总纲
第一条 云南民族大学博约书友会是由云南民族大学部分2005级青年大学生发
起,由云南民族大学在校大学生组成的,致力于学习和交流各类人文知
识、社会知识及社会时事,培养有理想、有素质、有人文精神、有社会
责任感、时代责任感的新时代青年大学生,弘扬和发展中华民族优良文
化及精神的大学生学习团体。
第二条 云南民族大学博约书友会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云南民族
大学相关规定,按照自由、平等的原则开展活动。
第三条 云南民族大学博约书友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在云南民族大学党
委和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云南民族大学博约书友会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促进新时代社
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大学生群体中的实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
促进和谐社会、和谐校园作出自己应有贡献。
第五条 云南民族大学博约书友会高举“科教兴国”战略的旗帜,培养在校大学
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责任感。
第六条 云南民族大学博约书友会坚持民主、科学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七条 云南民族大学博约书友会开展工作的标准是:是否有利于民族国家;是
否有利于青年大学生思想建设;是否有利于学会的继续发展。
第八条 云南民族大学博约书友会的目标和宗旨是:努力将学会打造成为以云南
民族大学为“基地”的大学生学习及交流的中心枢纽,为培养有理想、
有素质、有人文精神、有社会责任感、时代责任感的新时代青年大学生
而努力奋斗,为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积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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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博约书友会
第一章 会员
第九条 云南民族大学在校中国青年大学生,承认学会的章程,愿意加入学会或
参加学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学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学会。
第十条 在校期间加入学会的青年大学生,如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其学业完
成后,依然保留会员资格,但不在学会中任职。毕业会员将不再缴纳会费。学会实行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前提下的终身会员制。
第十一条 吸收会员的手续:由本人填写入会申请表,经过联席会议考察、讨论通
过,报秘书处确定会员编号,存档备案,并发给会员证。非学会特招期
间申请入会者,需有一名会员作为介绍人。
第十二条 会员有以下义务: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维护人民利益;
(二) 遵守学会的章程,执行学会的决议,支持学会的组织活动,按期
缴纳会费;
(三) 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会各项学习活动,为把自己
培养成为有理想、有素质、有民族责任感、社会责任感、时代责
任感的新时代青年大学生而努力奋斗。以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为
己任;
(四) 谦卑恭敬,向社会学习,向人民学习,向实践学习;
(五) 自觉遵守学会各项组织纪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学会任务。 第十三条 会员有以下权利:
(一) 参加学会的各种组织活动,反映情况,提供资料;
(二) 参加会员大会,参加学会一般工作会议,讨论学会的发展和工作;
(三) 凭会员证借阅学会所拥有的书籍及学习材料;
(四) 在学会的刊物或网站发表文章和评论;
(五) 监督学会各项工作,对学会的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对学会的各
类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 向学会提出帮助;
(七) 上诉学会的处分决议,并且可以申辩,提供证据或证人。
(八) 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四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要求退会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报秘书处,经
联席会议审议,由秘书处注销其会员资格,并备案。
第十五条 如无特殊原因,连续一学期不参加学会各项组织活动的会员,应予注销
其会员资格,并予以通知。申请愿意继续留为学会会员的,须按照会员吸收办法,重新申请入会。
第十六条 学会每学期举行一次优秀会员表彰大会,表彰对学会作出贡献的会员。
对于学会有突出贡献的非学会成员,学会可授予“荣誉会员”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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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学会的组织总则
第十七条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学会实行如下组织制度:
(一) 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组织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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