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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安排
吉安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安排
事项 工作内容 时间要求 材料要求(报市) 备注 前期准备 1、成立领导机构 10月17日前 参照市里作法 2、制定本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报市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3、召开本地动员大会 10月19日前 部署本地试点工作 调查摸底 各单位核准单位及岗位情况 10月26日前 1、《吉安市中小学单位基本信息及专技岗位核定职数汇总表》
2、单位、岗位和人员信息电子数据
3、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市直单位) 各类上报信息要核实无误 岗位审核 审核各单位岗位核定职数并反馈数据 10月26日前 市试点办负责 正高推荐 1、申报正高资格人选推荐 11月2日前 1、《吉安市晋升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汇总表》
2、申报档案袋
3、申报信息电子数据 以量化打分方式确定推荐人选 2、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申报正高资格人选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省厅 11月15日前 市教育局组织 人员过渡 1、办理续聘手续
2、组织人员过渡 11月9日前 1、《吉安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人员过渡登记表》(市直单位)
2、《吉安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人员过渡登记信息汇总表》
3、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市直单位)
4、《吉安市中小学单位专技岗位聘任情况汇总表》
5、年龄、聘任情况核实证明(市直单位)
6、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7、人员过渡信息电子数据 事项 工作内容 时间要求 材料要求(报市) 备注 岗位竞聘 1、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制订本地《岗位竞聘指导意见》 11月9日前 抄报市试点办 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同级政府人保部门备案 2、审批各单位岗位可用职数 11月13日前 市试点办负责 3、各单位制定本单位《竞聘工作方案》 11月15日前 按规定程序制定 4、各单位组建推荐委员会,组建考核推荐工作 11月30日前 以量化评分方式确定推荐对象 5、上报推荐人选
6、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12月7日前 1、《吉安市申报评审(审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信息表》
2、申报档案袋
3、申报电子数据
4、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继续教育学时等其他原始材料(市直单位) 按照职称申报有关程序和要求上报 组织评审 1、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量化评审
2、完成批复、办证等手续 12月31日前 市人保局负责 办理聘任手续 2013年1月18日前 1、《吉安市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 总结验收 2013年2月
1日前 工作总结报告 注:1、以上表格、数据均从“吉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管理系统”和“吉安市职称管理系统”中生成并打印。
2、市试点办分组情况。第一组组长:谢晓宇,组员:赵美娟、曾晶,负责吉州区、吉水县、峡江县、新干县、永丰县、青原区、市直;第二组组长:刘红,组员:曾秋云、刘孔涛,负责井冈山市、吉安县、泰和县、遂川县、万安县、安福县、永新县。
吉安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试点工作操作说明
一、前期准备
1、成立工作机构。各县(市、区)参照市里的作法,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
2、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本地的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3、宣传和发动。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改革的精神和内容。各县(市、区)召开本地的动员大会,部署本地的试点工作。
二、调查摸底
1、安装系统。登录“吉安市职称工作办公室”网页下载“吉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安装程序并安装;
2、导入数据。各单位将岗位设置相关数据(单位基本情况、专技岗位核定情况、人员基本情况和专技人员情况)⑴对各类单位和人员信息,要核实无误;
⑵岗位职数情况以原岗位设置审批数据为准,符合有关规定可更改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三、岗位审核
市改革试点办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并批复
四、正高推荐
1、推荐程序。正高资格按照以下程序推荐:个人申报、推荐初选、专家评审、公示上报,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推荐工作。
2、按时完成推荐工作。按照省厅规定,我市11月15日之前要完成正高推荐上报工作,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于11月2日前完成正高推荐上报工作。
3、统筹考虑推荐人选。在推荐人选时,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坚持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统筹城乡布局、统筹学校层级、统筹区域平衡。
4、部门间要通力合作。各级人保、教育部门要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作用,确保正高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正高推荐工作具体要求按吉人社字〔2012〕184号文规定执行。
五、人员过渡
1、核实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核实本地、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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