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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6年全员聘任实施方案文件 -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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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6年全员聘任实施方案文件 -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川化院行管〔2016〕94号 ━━━━━━━━━━━━━━━━━━━━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 《2016年全员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深化学院人事制度改革,强化人员的职业意识,激发人员的内在动力,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全员聘用实施方案》。经2016年3月14日院长办公会讨论,2016年3月18日党委会审定,2016年4月8日职代会表决通过。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在部门内广泛宣传到所有教职工并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全员聘用实施方案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11日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印发 (共印 27份) 附件: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全员聘用实施方案 为深化学院人事制度改革,强化人员的职业意识,激发人员的内在动力,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2〕4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5〕4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7号)等文件规定,决定2016年在我院实行第二轮全员聘用,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平等自愿、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科学考核、合同管理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二、基本目标 按照国家对职业院校各类人员的专业标准和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和不同岗位特点,细化能力要求,引导学院各类人员不断提升岗位胜任力;通过在全院范围内实行公开聘任,打破部门界线,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人员安排,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工作效果和效率。 三、聘用范围及期限 1.聘用范围 (1)全院在编教职工(不含中干、中干助理); (2)返聘人员中2016年7月1日前合同到期人员; (3)学院聘用人员中2016年7月1日前合同到期人员。 上述(2)、(3)均不含劳务派遣人员。 2.聘用期限 在编人员聘期为3年(离退休时间不满3年人员聘期截至到退休),与学院建立劳务关系人员以劳动合同期限为准。 四、聘用类型 1.全聘 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接受并能完成规定工作的人员。 2.缓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缓聘: (1)经批准,借往外单位工作一年及以上的; (2)病休半年以上不能担任实际工作的;因病申请缓聘的人员,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提供的证明; (3)其他特殊情况经学院批准的。 3.待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列为待聘对象: (1)因申请部门编制、岗位的限制,未被聘用的; (2)因工作能力与水平的原因,未被聘用的; (3)因工作表现不好,责任心不强或考核不合格,未被聘用的; (4)长期离校不归,不履行本职工作的。 4.解聘 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聘用方可以对受聘人提出解聘: (1)无故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2)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3)触犯刑律或严重违纪; (4)违反学校其它相关规定的。 5.试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实施试聘: (1)不能完全证明能全面履行现职务岗位职责的; (2)待聘人员重新上岗的; (3)国家规定试用期、见习期。 6.弃聘和拒聘 是指本人不申报岗位、或申报后放弃竞聘和拒绝接受聘用。 五、受聘人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作风正派,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积极参加院、系(部)、处、室组织的教学、科研、公益等活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4.身体和心理健康,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二)岗位聘任条件 各部门聘任岗位由本部门负责制定岗位职务说明书,确定所需的聘任条件和岗位职责,按学院议事规则审批。 六、聘用程序 1.核定岗位数。由人事处会同各部门初步确定本部门的岗位数,按学院议事规则审批,各部门根据核定的岗位情况制定各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和任职要求。 2.核定各岗位等级。人事处会同各部门初步核定各岗位等级,按学院议事规则审批。 3.公布岗位。在学院核定编制范围内,公布各部门聘用的岗位、任职要求和岗位等级。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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