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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当前对环境权主体的研究忽略了其为法律关系的面向同时混淆了环境权在不同法律部门中的差异且存在泛道德化的倾向厘清这些误区后即可对环境权主体做出正确认识在公法层面其权利主体为公民义务主体则视情形分为国家或者国家与其他公民或组织在私法层面其权利义务主体均为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组织环境权法律关系环境权主体一般环境权具体环境权宪法环境权一忽略环境权为法律关系的存在收稿日期基金项目教育部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环境法学基本范畴研究者简介张宝男安徽颍上人南昌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环境与
8 9 () Vol8, o9
2008 9 Journal ofKunm ing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ep2008
张 宝
(, 330031)
: 当前对环境权主体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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