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新生兒聽力篩查技術規范-貴州人民醫院
省(自治区、直辖市) 新生儿听力筛查知情同意书 母亲姓名 新生儿性别 出生日期 住院病历号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在新生儿期对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实施的专项检查。目前主要采用的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有耳声发射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等技术。这些技术都是客观、敏感和无创伤的方法。筛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筛查结果不通过者,应当在42天内到筛查机构进行复筛,未通过复筛的婴儿需在3个月龄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听力障碍诊治机构进一步确诊。筛查费用 元,由 支付。 知情选择 我已经充分了解了该项检查的性质、合理的预期目的、风险性和必要性,对其中的疑问已经得到医生的解答。 我同意接受新生儿听力筛查。 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我已被告知孩子患耳聋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我不同意接受新生儿听力筛查。 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监护人 现住地址: 省(区、市) 州(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号 监护人联系方式: 筛查技术人员陈述 我已经告知监护人该新生儿将要进行听力筛查的性质、目的、风险性、必要性和费用,并且解答了关于此次筛查的相关问题。 筛查技术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对 象: 重症监护室住院的新生儿时 间: 病情稳定出院前进行初筛方 法: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地 点: 重症监护室或听力筛查室 转诊:初筛未通过者,直接转诊到听力诊治机构。 高危新生儿听力筛查 高危新生儿听力筛查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测试前准备:宣教工作,让家属充分了解宣教内容的前提下由监护人做出知情选择;通过宣教还可以加强监护人的听力保健意识,为提高后续的听力监测和/或听力学检测的回访率奠定基础。近年来,产后抑郁的发病率已经高达3.85%~22.8%,并呈现逐年增高的趋势,对于严重心理危机的产妇,建议向其他监护人进行宣教,正确合理的解释听力筛查结果,这样做避免强化产妇的焦虑感。 高危新生儿听力筛查 2.测试时机的选择:由于NICU新生儿及婴幼儿中听神经病、进行性和迟发性听力损失的发病风险更高,因此筛查后的听力监测和随访工作成为听力筛查流程中的重要环节。无论是否通过听力筛查,NICU新生儿及婴幼儿均应接受为期3年的听力学监测,其间每6个月一次。 高危新生儿听力筛查 3.测试结果的解读 向NICU新生儿及婴幼儿监护人讲解测试结果时建议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测试结果应当面告知监护人,而并非由新生儿科医师转达; 第二,解释时应采用客观、详细、委婉的语言; 高危新生儿听力筛查 第三,结合NICU新生儿及婴幼儿病史对测试结果做出全面、科学的解释; 最后,结合NICU新生儿及婴幼儿病史给患儿提出个性化的听觉保健建议。 高危新生儿听力筛查 *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贵州省人民医院 听力康复研究中心 陶方英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发病率 据WHO资料估算,全世界有听力障碍者为6亿, 听力障碍是常见的出生缺陷. 2006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有听力残疾人2780万。 国内的统计报道,正常新生儿听力障碍发生率为1-3‰, 高危新生儿发生率为2-4%. 苯丙酮尿症发病率1/10000 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发病率1/7000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在经过重症监护病房抢救的新生儿(NICU)中,听力障碍发生率为2-4%,我国每年有2000万新生儿出生,这就意味着每年有2-5万严重听损伤儿出生. 另有相当比例婴幼儿迟发性听力下降,每年约新增耳聋患儿约8万,是导致出生缺陷最高的疾病之一。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含义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早期发现新生儿听力障碍,开展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的有效措施,能减少听力障碍对语言发育和其他神经精神发育的影响,即减少出生缺陷,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提高人口素质。 目录 一、机构设置 1 二、机构职责 2 三、技术流程 3 四、质量控制 4 一、机构设置 (一) 基本要求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和诊断治疗工作,由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或指定其他具有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听力障碍诊治工作。 (一) 基本要求 筛查机构 应设在有产科或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中,配有专职人员及相应设备和设施。 诊治机构 应设置在具有较强耳鼻咽喉科学和听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