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细则的通知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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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细则的通知1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欧美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试行) 为了使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真正成为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过程,成为培养学生严肃认真、勇于探索、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的科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的过程,特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 制定本实施细则。 工作进程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安排 第七学期:组织教师编制论文(设计)选题指南;确定指导教师;组织学生选题;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编写开题报告;指导学生撰写文献综述和外文翻译;审查学生的开题报告(此项工作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第八学期初完成)。 第八学期:指导学生查阅资料、收集信息、调研论证和进行实验设计;撰写毕业论文( 设计);组织中期检查;组织答辩;成绩评定;文档整理和推荐优秀论文。 各系根据上述总体要求,结合本系实际,确定开展各个环节工作的具体时间,并在第七学期初报教学事务部备案。 第二章 对相关工作的要求 第二条 选题 1、选题原则:一是具有科学价值和现实意义;二是适合学生自身能力;三是切实可行。 2、不合格选题:研究内容陈旧或没有研究意义的课题; 与本专业无关联的课题;明显超出个人能力,探讨“全国”、“全省”、甚至洲际问题的选题;明显超出个人能力的大型或整体复杂的设备装备设计、软件设计。 3、提倡与鼓励的选题:来自企业、事业单位的课题(管理项目或设计项目); 学院招标的课题;参与教师承担的立项课题;社会热点课题;本人亲自参加、参与的社会调查项目;本人亲自参加的各种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竞赛项目。 4、教师指导选题:指导教师在与学生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上述原则和要求,指导学生理清研究思路,制定研究方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第三条 开题 开题是审核、批准学生选题及研究方案的活动,是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重要措施。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的撰写,并在开题报告会上,向论文审查小组进行陈述和答辩。论文审查小组经评议,确定是否同意开题和提出修改意见。 开题报告会由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组织,根据成员回避交叉的原则,组成若干毕业论文(设计)审查小组,分别开展工作。 不符合选题要求,研究方案不合理的,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整改,在开题报告会一周后重新提交开题报告,再次进行审核。 第四条 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一般安排在每年4月中下旬进行。学生须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应对照学生提供的已完成的资料认真检查,填写意见。 各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应组织召开中期检查汇报会,由指导教师汇报检查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系领导小组负责人在学生的中期检查报告上签署意见。 第五条 论文(设计)交叉评阅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一周,系领导小组要组织专家对学生的论文(设计)进行评阅。评阅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参加论文(设计)评阅的教师,实行交叉评阅制度;学生提交审阅的论文(设计)应该隐去指导教师姓名。 3、评阅教师的任务:审核论文(设计)的质量,按《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对学生能否参加答辩提出具体意见,若评阅人对论文(设计)持否定意见,由答辩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决定;整理答辩会上应提问的问题。 第六条 答辩 答辩由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组织,可以根据专业不同,组织若干个答辩小组,分别负责不同专业、班级的答辩工作。为了能保证对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工作过程的全面了解,开题报告审查小组、答辩小组,乃至论文评阅教师,应尽量为一套成员,各项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 答辩工作除执行学校相关规定外,提出以下要求: 1、答辩小组成员根据回避交叉的原则确定,采用指导教师匿名制进行。 2、答辩小组应提出毕业论文(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学生据此进行修改和完善。 3、第二次答辩的时间应在学校召开学位委员会之前进行。 第七条 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均应严格按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一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除因综合评价不合格者外,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任何一方发现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有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该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评定为不合格。 1、有抄袭行为者; 2、有编造数据者。 第三章 鼓励与支持 第八条 竞赛成果替代(转换)毕业论文(设计) 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竞赛(例如:挑战杯大赛、数学建模大赛、计算机应用大赛、创新设计大赛、营销策划大赛等),培养学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允许并鼓励学生将参加大赛的成果替代(转换)毕业论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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