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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劳动系管理济南人力资源二级培训内容

熊德明成立讨债公司无果而终。 二、劳务派遣的合同运作 (一)确定三方关系 ????1、?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2、?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3、?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上岗协议》,明确双方的劳务关系及所从事工作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 (二)组合劳动关系的运行 1、劳务派遣单位与员工形成形式劳动关系 (1)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包括:招聘、录用、派遣、发工资、缴社会保险、督促劳动者遵守劳动标准和劳动纪律等。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用工单位与员工形成实际劳动关系 (1)用工单位是实际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 (2)用工单位的职责:提供工作岗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劳动者管理、制定和实施内部劳动规则、支付派遣服务费、履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3)劳务派遣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我国目前工资集体协商的状况 1、不平衡——国有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比重高于非国有企业 ;第二产业较第三产业的情况要好;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情况比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情况要好。 2、很被动——企业不主动,工会很被动,职工不敢动 :一是多数劳动者在当前劳动力市场激烈竞争的状况下,只想着怎样保住饭碗,不敢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二是法律对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的保护措施滞后, 影响着工会作用的发挥;三是工资集体协议流于形式,表现为有照抄照搬合同文本和协议内容过于原则的问题。 3、没力度——政府没有推 动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 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有效措 施。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 位和工资指导线等制度均为 参考和指导,且各企业发展 阶段不同,很难将其作为有 力的谈判依据。 “政策市”、“政府市”、“富人市” 导致房地产泡沫已经形成 地价与房价相互促动,轮番上扬导致泡沫越吹越大,从而泡沫破灭的风险越来越大。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发生的争议; 2、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待遇和赔偿金的; 3、劳动者以用人单位降低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标准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损失的。 1、自力救济。 是指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在没有争议主体以外第三人的介入或帮助下,依靠当事人的自身力量解决纠纷。方式:相互协商、和解。特征:自治性、争议主体的合意性和非严格的规范性。 2、社会救济。 是指依靠社会力量,即社会各类调解组织,依据法律、惯例以及道德等规范,对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纠纷进行疏导,促成当事人双方相互谅解和让步,从而解决争议。特征:争议主体的意思自治性、群众性、自愿性,比较灵活的程序性。 3、公力救济。 是指利用国家公权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包括劳动争议诉讼和行政裁决。 4、社会救济与公力救济相结合——劳动争议仲裁。 第一,贯彻“三方原则”。 ???????第二,国家的强制性。 ???????第三,严格的规范性。 * * 调解 诉讼 协商 仲裁 当事人自争议发生之日(知道或应该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的书面申请。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条文解析】劳动争议的解决机制有以下几种:一是协商和解,二是调解,三是仲裁,四是诉讼。 “除本法另有规定”是指本法第47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服的,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需要通过向当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后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而劳动者不受限制,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这一规定也是为保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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