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讲 刑法(定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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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讲 刑法(定稿)

第九讲 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 1997年3月14日制定 第一  刑法的概念和原则 [主要内容] 刑法的概念 广义刑法 狭义刑法 刑法概念 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概述 狭义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又称:刑法典) 广义刑法-刑法典+       附属刑法+       单行刑法。       第二 刑法基本原则 二 刑法的基本原则 [内容提要]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中一个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1979年刑法没有规定刑法的基本原则,1997年修订的刑法,在广泛听取和归纳各界的意见基础上,规定了三项刑法基本原则,从而使刑事立法上如何规定刑法基本原则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重点难点] 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及其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二 刑法的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有无 罪 刑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非罪名 罪刑责相适应原则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二)犯罪概述 刑法案例1 F77白菜命案 犯罪的概念: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 罪-特 征   特征-犯罪和一般的违法行为的不同点: 一、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二、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区违法与犯罪 客观 主观 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引例:张三盗窃尚未使用的电缆数额巨大,李四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缆但数额较小。 请问:谁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更为严重?为什么?他们的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分别是什么?财3-10 安序10上 犯罪客体——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犯罪种类 ----根据客体分 犯罪客体  练习 王某是一名电工,有一次在水库非法打渔时鱼网被民警张某没收,怀恨在心,伺机报复。王某得知张某新买一台电视机后,爬上直通张某家等六户民宅的电线杆,把高压电接入民用线,致使张某家的电视机的一零件烧坏,而其他五家居民的很多电器被烧坏。 请问:王某的行为的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分别是什么?对王某应定为什么罪?财产秩序 电器居民 财产秩序 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犯罪活动的外在表现。 危害行为--所有犯罪的构成要件  危害结果--绝大多数犯罪的构成要件 危害行为 例:有一儿童在公园里落入水中,以下几种人有能力去救她而没有去救,导致该儿童被淹死。 1、过路人   2、其父亲   3、公园的保安 4、小孩的保姆    对小孩的死,要负责任吗? 作为--用积极的行为所实施的我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危害行为-不作为 一、行为人有实施积极行为的义务:   1、法律明文规定 监护 2、职务上的要求 警 安   3、法律行为而产生的义务 债 婚   4、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 看护小孩 二、行为人有可能履行义务而未履行 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客体,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犯罪主体 刑法案例2 F22青少年犯罪 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能力-- 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 犯罪主体-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犯罪主体-刑事责任能力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生理负责 病理不知不负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既聋又哑 双目失明 幼年先天 否则负 精神病人?? 犯罪主体-刑事责任能力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主观方面 引例 孙某回乡下过周末时,带领邻居一个六岁小孩到原始森林打猎。两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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