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暂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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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暂行)》作者:江苏省血液中心???来源:江苏省血液中心???发布时间:2011-01-07 17:10???点击率:5092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 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 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承担辖区内临床用血储存任务的医疗机构应设立输血科或独立血库,履行储血点和输血科(血库)功能。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 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 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承担储血点任务的输血科(血库)还应做好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 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 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 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 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 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建筑与设施  第十四条? 输血科(血库)业务用房的使用面积应满足其功能和任务的需要,输血科不少于200m2,血库不少于80m2。  第十五条? 业务用房应靠近病区和手术室,环境洁静、采光良好、空气流通,符合卫生学要求,应具备双路供电和畅通的通讯设施。  第十六条? 输血科至少应设置储血室、配血室、发血室、值班室、办公室、洗涤室及库房;血库至少应设置储血室、配血室、发血室、值班室。各室布局、流程应合理。  第十七条? 应有存放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等危险品的安全场所。  第十八条? 消防、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理等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人员配置  第十九条? 输血科(血库)人员的配备应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年用血量大于10000单位的,应至少配备8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至少1人;年用血量在5000-10000单位的,应至少配备6人,有条件的应配备临床医学专业人员1名;用血量在5000单位以下的,至少配备4人;未设置输血科(血库)的,应由检验科指定专人负责输血工作。  第二十条? 输血科(血库)人员应具有医学中等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并经过临床输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其中医学检验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70%,卫生技术人员高、中、初级职称比例1:3:5为宜。  第二十一条? 输血科主任应具有医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卫生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医疗或医技工作五年以上,有丰富的临床输血相关专业知识及一定的管理能力,并能成为医院输血医学学科带头人。  血库主任应具有医学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卫生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医疗或医技工作三年以上,有临床输血相关专业知识及一定的管理能力。  六、仪器设备  第二十二条? 仪器、设备的配置应能满足输血科(血库)业务工作的需要(见附件1)。   第二十三条 ?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仪器、设备的生产商和供应商应具有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应资质。第二十四条? 建立和实施仪器设备的确认、维护、保养、校准和持续监控等管理制度,明确维护和校准周期,所有设备必须满足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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