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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园区优惠政策汇总一揽
物流园区优惠政策
汇 总
(其他地区)
广饶物流园区项目筹建办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物流园区项目优惠政策
目 录
1、合肥现代物流园区………………………………………………3
2、连云港金港湾国际物流园………………………………………6
3、重庆永川物流园…………………………………………………7
4、南京龙潭物流园区………………………………………………10
5、青海朝阳物流园区………………………………………………11
6、大连保税物流园区………………………………………………13
7、2
合肥现代物流园区
合肥现代物流园区位于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新增规划范围内,园区核心功能区占地规模3.3平方公里,总投资约27.4亿元。主要建设项目:公铁联运中心、物流信息中心和区域配送中心等。最终形成以信息技术为核心;运输配送、装卸搬运、自动化仓储、库存控制、包装加工等专业技术为支撑;完善的各类物流设施和不同类型物流企业集中布局的场所,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力的区域性物流集散地枢纽。
园区发展商:合肥现代物流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是经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批准,于2004年7月与香港升辉国际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500万美元,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公司受管委会委托,全面承担物流园区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和物流园区的市场化开发任务。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物流园区建设,计算机工程及软件开发。
园区优惠政策
为了加快合肥现代物流园区的开发建设步伐,鼓励和扶持物流企业的发展,对进驻物流园区的物流企业,园区将实行一定的优惠政策。
一、财政税收政策
1.园区内入驻的物流企业,对其经营发生的仓储、运输、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等活动,不分别计税,实行统一征税。
2.对园区内新办的独立核算的物流企业,按不同的经营项目享受税收优惠:
(1)凡从事仓储业、物资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一年:
(2)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的企业或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征所得税;
(3)对从事物流咨询业、信息业的企业或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3
(4)对从事物流软件开发或公益性物流信息平台的企业,经市信息办审定,税务部门同意,自开办之日起,可免缴所得税两年,减征所得税三年。
3.凡列入市物流信息化示范工程的项目,对其贷款,市信息办可给予适当贴息,对公益性物流信息项目,经市信息办审批,可给予适当补贴。
4.对各类物流企业视其规模、资质和业务量,在发货票管理上给予方便。
5.在税收上,允许物流企业经营货物运输业务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征税,代理与货物运输有关业务的收入,按“代理业”征税, 并允许扣除与代理业务有关的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运费、检验检疫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
二、改善通关环境
凡在物流园区内注册的物流企业和进出口企业,可实行海关监管。海关对于监管的进出口货物,采取双信息放行的办法,对转关和关内放行以纸面和电子数据放行的形式,通过港口EDI中心传输给相关物流单位。、
对在物流园区内设臵的物流企业实行“一次报关、一次验单、一次查验”,简化手续,加快办理速度。
三、工商管理政策
(1)凡在园区内投资兴办物流企业均可从事国家允许的运输、仓储、包装、配送、流通加工及相关信息等物流业务。物流企业要依据全市物流业的发展规划、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建设和经营,共同促进现代物流业的健康发展。
(2)对于新办的现代物流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组建为物流企业的注册登记,工商部门视其为新兴产业提供方便,加快办理登记发照速度。
(3)凡在园区兴办物流企业到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时,对其经营项目按运输、仓储等具体项目审批;本市的各有关管理部门要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鼓励非国有经济的物流企业的发展,鼓励外资企业和外省市企业在园区内兴办物流企业。
物流园区需要政府以下政策的支持
一、规划和土地管理政策
4
(1)对列入规划的物流园区内的物流项目和列入全市计划的物流项目,在规划、使用土地审批上,作为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适当减免土地出让金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2)凡兴建物流设施用地与全市总体规划不一致的,在国家允许范围内可在一定程序上给予适当调整。
(3)凡社会投资主体投资于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开发的,类同于投资交通基础设施,享受省市关于鼓励基础设施投资的各项规定。
二、融资政策
鼓励和引导银行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向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发放贷款。完善贷款担保体系,鼓励各类担保基金向物流业倾斜。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对物流业高新技术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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