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温州市电器和元件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doc

温州市电器和元件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doc

  1.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  PAGE 11 — 温州市电器及元件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 温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二 O 一 六 年 三 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427826685 1 整治目标  PAGEREF _Toc427826685 \h 1  HYPERLINK \l _Toc427826686 2 整治要求  PAGEREF _Toc427826686 \h 1  HYPERLINK \l _Toc427826687 2.1 加强源头控制  PAGEREF _Toc427826687 \h 1  HYPERLINK \l _Toc427826688 2.2 提升废气收集效率  PAGEREF _Toc427826688 \h 2  HYPERLINK \l _Toc427826689 2.3 完善末端废气治理  PAGEREF _Toc427826689 \h 2  HYPERLINK \l _Toc427826690 2.4 落实环境管理  PAGEREF _Toc427826690 \h 3  HYPERLINK \l _Toc427826691 3 信息公开要求  PAGEREF _Toc427826691 \h 4  HYPERLINK \l _Toc427826692 3.1 信息公开流程  PAGEREF _Toc427826692 \h 4  HYPERLINK \l _Toc427826693 3.2企业信息公开内容  PAGEREF _Toc427826693 \h 4  HYPERLINK \l _Toc427826694 3.2.1 VOCs相关监测报告  PAGEREF _Toc427826694 \h 4  HYPERLINK \l _Toc427826695 3.2.2 文字及图件资料  PAGEREF _Toc427826695 \h 5  HYPERLINK \l _Toc427826696 4 相关责任和职责  PAGEREF _Toc427826696 \h 5  HYPERLINK \l _Toc427826697 附件1 企业VOCs污染整治要求  PAGEREF _Toc427826697 \h 6  HYPERLINK \l _Toc427826698 附件2 电器及元件制造业VOCs污染治理技术一览表  PAGEREF _Toc427826698 \h 7  HYPERLINK \l _Toc427826699 附件3 主要参考文件  PAGEREF _Toc427826699 \h 8  HYPERLINK \l _Toc427826700 附件4 信息公开表  PAGEREF _Toc427826700 \h 9  前 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见》(浙政发〔2011〕107号)、《浙江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2014-2017年)》(浙政办发〔2014〕61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的要求,加快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参考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要求,制定《温州市电器及元件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以期指导我市电器及元件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及环境管理。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将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及技术发展情况适时修订,当本规范与国家、省新颁布的相关要求有冲突时,以新颁布的要求为准。 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牵头,温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制,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撑。企业的具体整治工作由企业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 本规范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本规范由温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整治,基本解决浙江省电器及元件制造业VOCs污染控制技术与装备落后、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低下、环境管理和监测能力建设滞后、部分区域VOCs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 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分年度整治任务部署和《浙江省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要求,按时、有序的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通过实施VOCs污染整治行动,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和VOCs污染防治水平明显提升,企业有组织排放、

文档评论(0)

0520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