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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监理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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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监理招标 招 标 文 件 赣建 抚高新 招字[201 3 ]第 30 号 招 标 项 目: 抚州高新区农民公寓房项目 招 标 单 位: 抚州发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联 系 人: 电 话: 编 制 时 间: 二O一三年九月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一○年版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抚州高新区农民公寓房项目 设计单位:/ 建设地点:抚州高新区科纵三路以东,科技大道以西,惠泉路以南,安石大道东延伸段以北 工程规模:约18000万元。 建筑面积:约100000㎡ ; 要求工期: 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1 月, 73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及说明的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自行下载 9 投标文件份数: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 10 1、投标文件递交受理单位:江西中天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 时 30 分前 3、投标文件递交受理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行政中心西面附楼四楼) 11 现场踏勘方式:本工程监理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踏勘地点:抚州高新区科纵三路以东,科技大道以西,惠泉路以南,安石大道东延伸段以北 12 开标时间: 2013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 14 资格后审需提交的材料(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 1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工程分包约定:不允许 名 称:江西中天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二七北路 联系人:丁洁 电 话邮 编:344000 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1.2.1监理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及说明的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1.2.4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1.2.5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1.2.6招标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招标投标法规规章规定,本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1.3 投标单位的要求: 1.3.1监理单位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②投标人合格条件及审查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节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③本招标工程采用本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1.3.2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要求: 总监必须具备国家房建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其岗位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投标截止时提供原件供考核),否则将视为废标。 1.3.3拟派驻本工程的监理人员要求: 现场监理人员的总人数及专业配备必须结合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安排相关人员。 1.3.4对拟用于本工程的监理设备要求: 检测设备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检测的协议应满足本工程检测要求。 1.3.5本工程监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分包或转包。 1.3.6在投标截止期前,因故需要更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组织结构[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员]须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的同意后,报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无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1.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书以及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2. 踏 勘 现 场 2.1 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2.1.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到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要了解投标工程现场情况的,可以为踏勘目的自行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自身费用及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2.1.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的结论均不负责任。 3. 招 标 文 件 3.1 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3.1.1招标文件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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