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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工业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国国家家标标准
工业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年 月 日
建标
关于发布 工业构筑物抗震
鉴定标准 的通知
建标字第 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 建发抗字第 号文的要求 由冶金
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 工业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已经有
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 工业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为
国家标准 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冶金部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冶金部建筑研究
总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年 月 日
编 制 说 明
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 建发抗字第 号
文的要求 由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会同本部系统和煤炭 石油 有
色金属 化工 电力 机械 建材等部门所属有关科研 设计院
所 共同编制而成
木标准编制过程中 编制组在认真总结海域 唐山等大地震
中工业构筑物实际震害经验的基础上 吸取了国内抗震设计 加
固的实践经验和国内外在地震工程方面近期的部分科研成果 并
对有关构筑物及其地基的抗震验算和加固方法补充了必要的理论
分析和试验研究 本标准经多次广泛征求意见 进行工程试点 最
后由我部会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等有头部门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九章和七个附录 包括挡土墙 贮仓 槽罐 皮
带通廊 井架和井塔等塔类结构 炉窑结构 变电构架 操作平
台等工业构筑物及其地基基础的抗震鉴定和加固内容
在本标准施行过程中 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 认真总结经
验 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
有关资料寄交我部建筑研究总院 北京市学院路 号 以供今
后修订时参考
冶金工业部
年 月 日
目 录
主要符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场地 地基和基础
第一节 场地
第二节 非液化土地基和基础
第三节 可液化土地基
第四节 桩基
第五节 挡土墙和边坡
第三章 贮仓
第一节 钢筋混凝土贮仓
第二节 钢贮仓
第四章 槽罐结构
第一节 钢贮液槽的钢筋混凝土支承筒
第二节 贮气柜的钢筋混凝土水槽
第三节 钢筋混凝土油罐
第五章 皮带通廊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抗震强度验算
第三节 抗震构造措施
第六章 塔类结构
第一节 井架
第二节 钢筋混凝土井塔
第三节 钢筋混凝土造粒塔
第四节 塔型钢设备的基础
第五节 双曲线型冷却塔
第六节 机力通风凉水塔
第七章 炉窑结构
第一节 高炉系统构筑物
第二节 焦炉基础
第三节 回转窑和竖窑基础
第八章 变电构架和支架
第九章 操作平台
附录一 各钢厂钢筋屈服强度超强系数值
附录二 局部配筋混凝土地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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