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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程中间交接的规定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SH3503 — 2000 )
目 录
1 总则?????????????????????????????? 1 2 交工文件的 2 3 交工文件的编制和交付?????????????????????? 3
3.1 交工文件的编制和整理???????????????????? 3
3.2 交工文件的分类和组卷???????????????????? 4
3.3 竣工图的编制?“?????????????????????? 5
3.4 交工文件的交付和责任???????????????????? 5 附录A 交工文件的格式及编号???????????????????? 7 附录B 交工文件格式使用说明???????????????????? 用词说明 ????????????????????????????? 条文说明 ?????????????????????????????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基本建设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及行业关于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结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炼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以下简称石油化工装置)及其配套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1.0.3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中有关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电信工程、35kV以上送变电工程、工业电梯以及涉及油田、长输管道和城镇建设等工程的交工文件的 锅炉安装、压力容器现场组焊和起重机械安装工程的交工文件应按建设单位所在地锅炉、压力容器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部门认可的 本规定所列的交工文件是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是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一部分。在办理工程交工时,施工承包单位应按本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以下简称交工文件)。
1.0.6 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交工文件按本规定的要求执行。
由工程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总承包时,应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关于交工文件的管理责任。
1.0.7 交工文件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系统性。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从工程开始就应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交工文件的编写、整理、签证和汇总,并负责办理交接。 1.0.8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应按相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和格式进行,并由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保存;其中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应作为交工文件编入有关案卷,并将其评定结果填入《工程交工证书》中。
2 交工文件的交工文件应包括下列 施工组织设计;
2 工程技术专题洽商记录;
3 设备、材料代用审批单;
4 设备、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按规定进行抽查的检测、复验报告;
5 综合及通用部分的交工文件;
6 建筑工程交工文件;
7 设备安装工程交工文件;
8 管道安装工程交工文件;
9 电气安装工程交工文件;
10 仪表安装工程交工文件;
11 设计变更文件;
12 竣工图;
13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2.0.2 各类工程交工文件的有关规范已有规定而本规定未列入的(如土建工程、机器安装等),应采用相应规范的规定; 3 有关规范和本规定同时列有同类表格时,应首先选用本规定列入的表格(见附录A,表格的使用说明见附录B)。
2.0.3 施工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交工文件的份数为二份,但其中设备、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可仅提供一份(原件)。当承包合同对交工文件份数另有规定时,应按合同规定执行。除向建设单位提交的交工文件外,施工承包单位应自行保存一套交工文件(不包括竣工图),以备查阅。 2.0.4 国外引进工程交工文件的交工文件的编制及交付
3.1 交工文件的编制及整理
3.1.1 施工承包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组织施工人员及时认真填写施工原始记录,并在交工前由施工技术人员按本规定第2章的要求编制各专业的交工文件。
3.1.2 所有原始记录及有关资料均由施工承包单位自行保存,其保存期限按有关规定确定。当建设单位有特殊需要须施工承包单位提供某些原始施工记录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由施工承包单位一并编入交工文件有关案卷。
3.1.3 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协助施工承包单位及时整理交工文件,并按规定会同有关单位(如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生产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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