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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607-2011
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ollution Control of Used Mineral Oil
Recovery, Recycle and Reuse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1-02-16发布 2011-07-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目 次
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体要求 2
5 废矿物油的分类及标签要求3
6 收集污染控制技术要求3
7 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要求4
8 运输污染控制技术要求5
9 利用和处置技术要求 5
10 利用和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要求6
11 管理要求 6
附录A (资料性附录)废矿物油包装容器标签参考格式 7
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
范废矿物油回收利用、处置行为,防治废矿物油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废矿物油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技术及环境管理
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济南市环境保护规划设计研究院、济南市鑫源物资开发利用有限
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1 年 2 月 16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I
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废矿物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技术及环境管
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废矿物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可用于指导废
矿物油经营单位建厂选址、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工程运营的污染控制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3015 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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