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59J章 工厂及工业经营(起重机械及起重装置)规例第59J章 工厂及工业经营(起重机械及起重装置)规例 第59J章 第18C条证明书及报告的备存及展示
(1)起重机械或任何链条、缆索或起重装置的拥有人,须将就本规例规定的任何测试、检验或检查而发出的证明书及报告备存于安全地方,并不得将该证明书或报告弃置,直至在拥有人收到下次测试、检验或检查的证明书或报告(视属何情况而定)之日起计2年后,或直至在其起重机械或任何链条、缆索或起重装置被弃置之日起计2年后。 (1994年第23号法律公告)
(2)起重机械的拥有人须确保,有一份有关的最近期的证明书或报告的副本,于驾驶舱内或于该证明书或报告所涉及的设备上的其他显眼地方,或于附近的显眼地方展示。
(3)不论有关的起重机械、链条、缆索或起重装置是否仍然在使用中,第(1)款均适用。
(4)起重机械或任何链条、缆索或起重装置的拥有人,须在所有合理时间内,交出职业安全主任要求查阅的第(1)款规定拥有人必须备存的一切证明书或报告,以供职业安全主任查阅。 (1994年第23号法律公告;2000年第32号第48条)
(5)如职业安全主任提出书面要求,起重机械或任何链条、缆索或起重装置的拥有人须在要求中所指明的期间(不少于7天)内,向该职业安全主任交付第(1)款规定该拥有人必须备存的任何证明书或报告的副本或摘录。 (1994年第23号法律公告;2000年第32号第48条)
(第IIIA部由1993年第285号法律公告增补)
第59J章 第18D条表格
本规例所用的每一表格,均须按照劳工处处长不时藉宪报公告批准的格式。
(第IIIA部由1993年第285号法律公告增补)
第59J章 第19条拥有人所犯的罪行
第IV部
罪行及罚则
任何拥有人违反第4、5、6A(2)、7A、7B(1)、7C、7D(1)或(2)、7E(1)、(2)或(3)、7F、7G(1)或(2)、7H、7I、7J(1)、(2)或(3)、8、9(1)或(2)、10(1)、11、12、12A、13、14(1)、15、15A(1)或(2)、15B、15C、16(1)、(2)、(4)或(5)、17、18(1)、18A、18B(2)或18C(1)、(2)、(4)或(5)条的任何条文,即属犯罪─
(a)违反第4、5、6A(2)、7A、7B、7D、7E、7F、7H、7I、7J(1)、(2)或(3)、9(1)或(2)、12、12A、13、15、15B(1)或(3)、18(1)或18A条者,可处罚款$200000; (1994年第23号法律公告)
(aa)违反第7G(1)或18B条者,如无合理辩解而犯该罪行,可处罚款$200000及监禁12个月,而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则可处罚款$200000;(1994年第23号法律公告)
(ab)违反第7G(2)条者,可处罚款$200000及监禁12个月; (1994年第23号法律公告)
(b)违反第7C、8、10、11、14(1)、15A(1)或(2)、15B(2)、15C、16(1)、(2)、(4)或(5)、17或18C(1)、(2)、(4)或(5)条者,可处罚款$50000。
(c)(由1994年第23号法律公告废除)(1978年第191号法律公告;1981年第116号法律公告;1993年第285号法律公告;1994年第23号法律公告)
第59J章 第20条受雇的人所犯的罪行
任何工人受雇工作或进行工作的地点,如是在本规例所适用的起重机械或起重装置上或其附近,则该工人如无合理因由而故意作出任何相当可能会危害他本人或他人的事情,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50000。
(1981年第116号法律公告;1994年第23号法律公告)
第59J章 第21条合资格检验员所犯的罪行
(1)任何合资格检验员,在进行本规例规定的任何测试、检查或检验后─
(a)没有或拒绝随即或在其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向拥有人交付第6A(1)(b)条所提述的报告;
(b)没有或拒绝随即或在其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向拥有人交付第5(1)、(2)、(3)、(4)或(5)、7B(1)(b)、7E(3)、7G(2)或18(1)(d)或(e)条所提述的证明书;或
(c)没有遵从第6A(1)(b)或7E(4)条,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50000。 (1993年第285号法律公告)
(2)任何上述合资格检验员,如向拥有人交付他明知有任何要项属虚假的证明书或作出他明知有任何要项属虚假的报告,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00000及监禁12个月。 (1989年第71号第13条;1993年第285号法律公告)
(1981年第116号法律公告;1994年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国际城室外管网零1讲述.doc
- 关于螺丝词汇英文.docx
- 室外埋地给水管道选用参考.doc
- 土工合成材料隔离功能.docx
- 有关美规及中规的知识.doc
- 2012年度门诊部上半年度工作总结.doc
- 巴西球星罗马里奥豪宅被拍卖 约合438万美元.doc
- 公用物资管理办法课件.docx
- 无穷花水性木器漆要领.doc
- 2014西安交大继电保护原理作业和答案.docx
- 吉安县公开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笔试备考试题及答案解析.docx
- 2025重庆枫叶国际学校招聘教师笔试备考试题及答案解析.docx
- 游机队电玩自制联网教程-tplink.pdf
- 2025重庆新华出版集团招聘1人笔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docx
- 2025宜宾高新丽雅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笔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docx
- 2025云南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1人笔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docx
- 11.1生活中常见的盐 九年级化学人教版下册.pptx
- 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高二政治《法律与生活》课件(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新版).pptx
- 文昌市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29人笔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docx
- 10.1.5 常见的酸和碱(第5课时)课件-九年级化学人教版下册.ppt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