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商业机会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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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商业机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4-43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放弃商业机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放弃商业机会情况概述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关联方中国房地产 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房集团”)于近日向我公司送达了关于《关 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项目商业机会的函》及项目相关 资料,告知我公司关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项目商业机会的相 关事宜。我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拟放弃上述商业机会,并与中房集团签 订相应的《代为业务培育协议》,保留未来业务成熟后的优先收购权, 在该业务条件成熟时我公司再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收购权。 我公司于2014 年5 月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放弃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项目商业机会的议案》, 由于中房集团是我公司控股股东中住地产开发公司的母公司,关联董事 沈东进先生、李志江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放弃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项目商业机会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需经其他部门批准。 二、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项目的情况简介 - - 1 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龙湖金融中心内环办公写字 楼、商业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2.98 万平方米,地 上建筑面积66.79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1.41 万平方米。 合作模式:与当地合作方(非我公司关联方)合作,我方(中房集 团公司或我公司)保持控股,双方依股权比例投资项目公司并享受收益。 写字楼部分由项目公司根据政府的招商需求进行定向定价销售,若超过 规定时间无定向单位购买,则政府按照双方约定价格进行分期回购;商 业部分物业(不超过 50% )根据政府需求定向定价销售,售价双方另行 商定。其余部分由我方持有,或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双方另行商定。 开发计划:初步拟定项目分为三期开发,开发期间为 2014 年四季 度至2017 年二季度。 资金计划: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00.82 亿(不含所得税),其中自 有资本金5 亿元,股东借款10 亿元,银行贷款37.8 亿元,销售收入再 投入41.02 亿元。 三、中房集团基本情况 如果我公司放弃该次商业机会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由 中房集团对项目进行投资。中房集团是我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住地产开发 公司的母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是我 公司关联方。中房集团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38 号创景大 厦 8 层,法定代表人甄少华,注册资本138,086.50 万元,经营范围: 国内外房地产综合开发(含土地开发)与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 用与工业建筑(含高层建筑)总承包,建筑装修等。 - - 2 关联方与我公司关联关系图示如下: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100% 中住地产开发公司 53.32%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中房集团主营业务经营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单位: 万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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