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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商业机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4-43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放弃商业机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放弃商业机会情况概述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关联方中国房地产
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房集团”)于近日向我公司送达了关于《关
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项目商业机会的函》及项目相关
资料,告知我公司关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项目商业机会的相
关事宜。我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拟放弃上述商业机会,并与中房集团签
订相应的《代为业务培育协议》,保留未来业务成熟后的优先收购权,
在该业务条件成熟时我公司再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收购权。
我公司于2014 年5 月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放弃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项目商业机会的议案》,
由于中房集团是我公司控股股东中住地产开发公司的母公司,关联董事
沈东进先生、李志江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放弃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项目商业机会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需经其他部门批准。
二、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项目的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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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龙湖金融中心内环办公写字
楼、商业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2.98 万平方米,地
上建筑面积66.79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1.41 万平方米。
合作模式:与当地合作方(非我公司关联方)合作,我方(中房集
团公司或我公司)保持控股,双方依股权比例投资项目公司并享受收益。
写字楼部分由项目公司根据政府的招商需求进行定向定价销售,若超过
规定时间无定向单位购买,则政府按照双方约定价格进行分期回购;商
业部分物业(不超过 50% )根据政府需求定向定价销售,售价双方另行
商定。其余部分由我方持有,或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双方另行商定。
开发计划:初步拟定项目分为三期开发,开发期间为 2014 年四季
度至2017 年二季度。
资金计划: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00.82 亿(不含所得税),其中自
有资本金5 亿元,股东借款10 亿元,银行贷款37.8 亿元,销售收入再
投入41.02 亿元。
三、中房集团基本情况
如果我公司放弃该次商业机会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由
中房集团对项目进行投资。中房集团是我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住地产开发
公司的母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是我
公司关联方。中房集团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38 号创景大
厦 8 层,法定代表人甄少华,注册资本138,086.50 万元,经营范围:
国内外房地产综合开发(含土地开发)与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
用与工业建筑(含高层建筑)总承包,建筑装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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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与我公司关联关系图示如下: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100%
中住地产开发公司
53.32%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中房集团主营业务经营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单位:
万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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