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018年度湖州市电子卖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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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018年度湖州市电子卖场

关于2017-2018年度湖州市电子卖场 (网上超市)项目征集供应商通知(修改0809) 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以下简称“本分中心”)受湖州市财政局的委托,就“2017-2018年度浙江省湖州市本级(含吴兴区、南浔区)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方式 采用注册承诺入围方式进行 二、参加征集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编号:XYCG2017-01 (二)项目名称:2017-2018年度浙江省湖州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 (三)采购内容: 第一类: 第二类:办公设备; 第三类:办公用品; 第四类:灯具商品; 第五类:日用百货; 第六类:生活电器; 第七类:食品饮料; 第八类:数码设备; 第九类:体育用品; 第十类 第十一类:住宅家具; 第十二类:机电设备; 第十三类:教学科研; 第十四类: 采购目录详见政采云网上交易平台,采购单位采购上述目录并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采购限额以下的商品,或按规定经网上协议采购或在线询价后,拟成交价格高于网超价格的商品,可通过网上超市采购。 (四)被征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湖州市本级及吴兴区、南浔区内的用户需求具有快速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履行本项目的各项规定; 2、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供应商可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new)进行注册,并将注册的书面资料提交集中采购机构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复核备案; 3、申请网超采购的供应商①发现一次,暂停入围资格一个月且扣除诚信分10分,并予以网上通报; ②发现两次,暂停入围资格3个月且扣除诚信分20分,并予以网上通报; ③发现三次或三次以上,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提请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单”或“黑名单”,并予以网上通报。 (六)征集并资料接收 供应商须将本通知附件2《供应商基本情况》仔细填写并装订成册,提交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时间:无限期(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地点: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37室(金盖山路66号)。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2220019 (七)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 交付方式:网上银行/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3300 1649 1350 5000 1649 办理地点:湖州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3楼政府采购窗口(金盖山路66号)。 2、征集的供应商按要求与采购机构签订《2017-2018年度浙江省湖州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在协议书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 (九)本公告发布于: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zfront/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572-2220018 传真:0572-2220061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72-2150037 (十二)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承诺入围的解释权均属于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2017年8月9日 附件1:《2017-2018年度浙江省湖州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 附件2:2017-2018年度浙江省湖州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征集项目《供应商基本信息》 附件1: 2017-2018年度浙江省湖州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 编号: 采购机构(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2017-2018年度浙江省湖州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征集项目(编号:XYCG2017-0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2017-2018年度浙江省湖州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有效期为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甲方可视“网上超市”执行情况酌情延长协议的执行。乙方应根据其承诺,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高质量商品及服务,不得提出本协议书内容之外的任何附加条件。 第二条 本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乙方无违约的,履约保证金将在协议书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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