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7.4.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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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7.4

* * 建设法规 马庆华 21世纪高职高专土建系列规划教材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21世纪高职高专土建系列规划教材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 工程建设标准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 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 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 勘察单位的质量责任 质监部门的质量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 其他相关单位质量责任 【昆明机场引桥垮塌事故】 2010年1月3日下午2点20分左右,云南建工集团市政公司承建的云南省昆明新机场配套引桥工程,新机场航站区停车楼及高架桥工程A-3合同段配套引桥F2-R-9至F2-R-10段,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有一段支撑体系失稳,突然发生支架垮塌事故,垮塌长度约38.5米,宽为13.2米 ,支撑高度约为8米,事发时,作业面下有40多人。截至1月3日20时30分昆明新机场配套引桥工程支架垮塌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8人重伤,26人轻伤。 【昆明机场引桥垮塌事故】 7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7.1 工程建设标准 7.2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7.3 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7.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7.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7.4.1 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7.4.2 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7.4.3 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7.4.4 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 7.4.5 竣工验收报告备案的规定 7.4.6 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 7.4.7 质量责任的损失赔偿 7.4.1 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单位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有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7.4.2 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提交,由总承包单位汇总向建设单位提交。 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 (4)竣工图 7.4.3 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 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1)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2)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7.4.3 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3、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7.4.3 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4、建筑工程节能验收 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 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 2.监理单位进行节能工程质量评估 7.4.3 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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