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创业投资子基金设立申请书(增资空表)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设立申请书(增资设立)投资机构: (盖章)申请日期: 年 月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创业投资子基金设立申请书(增资设立)一、基本信息(一)拟增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机构名称□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注册资本/认缴出资总额/净资产万元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二)拟增资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基金名称组织形式□公司制□有限合伙制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成立日期营业/合伙期限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三)增资计划注册资本/认缴出资总额万元基金管理机构承诺出资额万元基金管理机构承诺出资比例% 首期到位资金万元首期到位资金比例% 增资后基金规模万元申请引导基金金额万元增资后引导基金所占比例% (四)基金托管银行增资前基金托管银行银行联系人联系方式增资后基金托管银行银行联系人联系方式二、子基金(拟增资的创业投资基金)(一)子基金基本情况(二)子基金投资策略(三)子基金管理费用、收益分配及清算(四)子基金的利益冲突和解决方案(五)子基金的增资计划(六)子基金已投资项目及储备项目三、子基金管理机构(一))子基金管理机构简介(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三)管理团队投资业绩(四)内部管理与决策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五、承诺基金全体出资人及基金管理机构已认真阅读并知晓《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同意在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中载明相关重要条款(见附件);确认本申请书内容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不存在虚假、隐瞒等情况,并将积极配合后续相关工作;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及相关责任。基金全体出资人签字、盖章(法人)基金管理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六、附件基金股东会(或合伙人大会)关于同意转化基金增资入股(或增加引导基金为有限合伙人)的决议基金营业执照副本、章程或合伙协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基金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基金委托管理协议以及基金管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章程或合伙协议基金管理机构股权结构、组织架构说明,内部投资决策、投资管理、风险控制、内部激励以及财务管理等制度文件基金资金托管协议其他相关材料附件: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法律文本相关重要条款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发起人协议以及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法律文本的各项条款须遵循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规定,重点应明确以下内容:一、出资及存续期要求子基金应当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且以货币形式出资,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组织形式为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参股比例为子基金总额的20%-30%,且始终不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出资人;子基金的其余资金应依法募集,境外出资人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参股子基金或认缴子基金份额,且出资额不得低于子基金总额的5‰。子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8年。在子基金股权资产转让或变现受限等情况下,经子基金出资人协商一致,最多可延长2年。二、子基金管理及托管银行要求科技部、财政部委托受托管理机构向子基金派出代表,依据法律法规和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等行使出资人职责,参与重大决策,监督子基金的投资和运作,不参与日常管理。子基金管理机构做出投资决定后,应在实施投资前3个工作日告知受托管理机构代表。子基金管理机构在完成子基金70%的资金委托投资之前,不得募集其他基金。子基金的待投资金应存放托管银行或购买国债等风险低、流动性强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金融产品。子基金管理费由子基金出资人与子基金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子基金应在科技部、财政部公布的银行名单中选择托管银行,签订资产托管协议,开设托管账户。托管银行与子基金主要出资人、子基金管理机构之间不得有股权和亲属等关联及利害关系。子基金存续期内产生的股权转让、分红、清算等资金应进入托管账户,不得循环投资。三、政策目标要求子基金投资于转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中科技成果的企业的资金应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3倍;其他投资方向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投资企业应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四、投资限制领域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一)投资于已上市企业(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子基金所持股份未转让及其配售部分除外);(二)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房地产(包括购买自用房地产)等业务;(三)投资于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四)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五)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以及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的形式募集资金;(六)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贷款、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