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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志忠-病案写基本规范
病案书写基本规范“解析”
病案书写基本规范“解析”
病病案案书书写写基基本本规规范范““解解析析””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首首都都医医科科大大学学附附属属北北京京友友谊谊医医院院
张志忠
张志忠
张张志志忠忠
卫生部文件
卫医政发 号
[2010]11
卫生部关于印发
病历书写规范基本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我国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质量,保
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
规定,2002年我部印发了《病厉书写基本规范》(试
行)》(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实施7年多来,
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
机构病历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在总结各地《规范》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
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我
部对《规范》即行了修改和完善,制定了《病历书写基本
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
及问题,及时报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马旭东
联系电话;010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二日
北京市卫生局文件
京卫医字【2010】51号
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病历书写基本
规范》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
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
通知》(卫医政[2010]11号)转发给你们,请
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2010年2月23日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
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病
理切片(病理报告)等资料的总和,包
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理切片是不能复制和复印。
●病理切片归属病理科管理,病理报告归属病案
科管理。
第二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
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
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
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①病历 是病人患病的历程和医务人员的医疗活动行为过
程综合记录之义,在病房期间称为病历。
②病例是指某一个病人的病历、案例例证之义,如病例
讨论。
③病案是将回收的病案资料进行分析整理、索引编号、
加工成册即称病案。
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规范。
①病案是特殊的科技档案。
②病案是法律依据、法律文书。
③病案价值医、教、研、防、保、法、
管、信、史。
④12个字是指导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方“ ”
针、原则、精髓、钥匙。
第四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
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
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
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①蓝黑墨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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