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时期台湾传统文人女性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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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时期台湾传统文人女性观

《臺灣史研究》 第十六卷第一期,頁 87-129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 日治時期臺灣傳統文人的女性觀 李毓嵐∗∗ 摘 要 由於 1920 年代以降,臺灣女性的自我意識開始萌芽,導致婦女投入職場,婦 女解放運動開始出現。而傳統文人這一群體,依過往刻板印象,他們深受儒家經 典薰陶,對婦女之觀念較為保守,其在新時代衝擊下有何轉變,實為一值得探究 的課題。本文乃利用傳統文人的詩文作品和日記,窺探其對女性的看法。 傳統文人的固有女性觀是以傳統道德標準要求女性,常歌頌具備貞、孝、節、 烈德行之女子,但己身卻蓄妾,且以出入風月場所為風雅,呈現嚴以律人、寬以 待己的現象。 迨至 1920 、1930 年代後,他們對於女性已有許多較為進步的看法,例如重視 女子教育、提倡男女平等、肯定職業婦女、贊同女子體育、獎助女性文人、鼓勵 妻女參與公眾活動等。但是傳統文人之間仍存在著個別差異,而且大多數仍固守 傳統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認為女子受教育之目的在成為「賢妻良母」,女子 從事體育之目的在於生育健康的下一代,可見其眼光仍有侷限。 關鍵詞:傳統文人、女性觀、林獻堂、張麗俊、林癡仙 ∗ 本文初稿曾於 2008 年 12 月 3 日由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林本源中華文化教育基金會主辦「臺 灣研究在尼德蘭與臺灣史新研究研討會(三)暨 2008 年林本源中華文化教育基金會年會」宣讀。感 謝與談人張隆志教授、與會之學術先進以及兩位匿名審查人,提供諸多寶貴的修改意見,謹致謝忱。 又,本文乃筆者博士論文〈世變與時變:日治時期臺灣傳統文人的肆應〉其中一部份增修而成,博 士論文寫作期間,承蒙吳師文星逐字逐句審訂,方能奠定本文完成的基礎。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國立空中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來稿日期:2008 年 12 月 31 日;通過刊登:2009 年 4 月 16 日。 88 臺灣史研究•第十六卷第一期 一、前言 二、傳統文人的固有女性觀 三、女性觀的改變 四、對男女社交公開的拒斥 五、結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前言 1920 年代以降,臺灣女性的自我意識開始萌芽。據楊翠研究,當時《臺灣民 報》中有許多關於婦女婚姻、教育、經濟、參政等議題之言論,婦女解放運動也 開始出現。大正 14 年(1925 )2 月 8 日,彰化地區的知識階級婦女組成臺灣第一 個婦女團體「彰化婦女共勵會」;昭和 2 年(1927 )新文協在會則第七條中,明 確規定設置婦女部;大正 15 年(1926 )成立的臺灣農民組合,也於昭和 3 年(1928 ) 2 月設置婦女部,由葉陶擔任婦女部長。1 同時,由於總督府廢纏足、興女學之 政策,臺灣女性的生活空間逐漸變大,婦女開始投身職場,雖然大多侷限在護士、 助產士、教師、女工及服務性質之公車車掌、交換姬(電話接線生)、女給(女 招待)等職務,但已呈現出新興氣象。任看護婦、助產士、教師必須學有專精, 即使是當電話接線生和車掌也要具備公學校畢業學歷,2 因此,職業婦女的出現 是日治時期女子教育日漸普及的成果。 當時臺灣男性對於婦女力求提升地位,並扮演新的社會角色有何看法,頗令 人好奇。關於日治時期男性的女性觀,洪郁如曾以 1900-1915 年之解纏足運動為 1 楊翠,《日據時期臺灣婦女解放運動:以臺灣民報為分析場域(1920-1932 )》(臺北:時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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