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徽州族谱对女性上的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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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徽州族谱对女性上的规范

( ) 2007年 1月 安徽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J anuary 2007 第 3 1卷 第 1期 Jou rnal of A nhu i U n iversity ( Ph ilo sop hy and Social Science s) Vo l. 3 1 No. 1 清代徽州族谱对女性上谱的规范 胡中生 (安徽大学 徽学研究中心 ,安徽 合肥  230039) 摘  要 :清代徽州族谱对女性上谱作出了非常全面和复杂的规范 。女性上谱的书法遵循着夫为妻 纲和母以子显 、重门第正名分 、彰显封典节烈以及善于持家等原则 。虽然大多数谱牒规定为亲者讳 ,但 与男性相比 ,女性上谱的规范带有更多的耻辱性 。透过这些规范 ,反映出清代徽州地区宗族在不断扩张 和普及化的同时 ,礼教也日益向基层渗透 ,儒家伦常已经世俗化 。 关键词 :清代 ;徽州 ;族谱 ;女性 中图分类号 : K295. 54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00 1 - 5019 (2007) 0 1 - 0092 - 07 族谱主要通过明世系 、辨昭穆 ,达到尊祖 、敬宗 、收族的功能 ,重视的是对男性血缘世系的记录 ,女性 是作为男性的配偶而被记录下来的 , 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出现因缺乏记载而导致后代不知所出 ,或张冠李 戴或尊卑失序等有违儒家伦常的情况出现 。儒家入世观要求修身 、齐家 、治国、平天下 ,而女性作为家庭 的另一半 ,如何从思想上去教化 、从行为上去引导和管束以及从符合儒家伦常规范方面去鼓励她们 ,一 直被视为齐家的一个重要内容 。谱牒中对女性上谱的规范就贯穿了这种意识 。 一 、女性上谱的书法规范 所谓女性上谱 ,是指女性作为妻子或母亲而被登记在谱牒之上 。正常情况下 ,谱牒中的女性记载最 为全面的地方是作为男性配偶而登记在世系图表内。在世系图的人名简介中 ,妇人姓名一般书在其配 偶的葬地之后 ,然后才是继娶及小妾 。“世系图名后小字双行分注 ,准列史年表例 ,首书字 ,有官者次书 官 ,次书生 ,次书没 ,次书葬 ,次书娶氏之生殁葬 ,其合葬者总书合葬 ,有继娶者次书继娶 ,有妾者次书妾 , [ 1 ] 次书子女 。” 除了世系图外 ,女性也有少量的传记和寿序 ,而部分族谱还专门为女性设有节烈传 ,记载 节妇烈女 。本文所指的上谱书法规范主要是在世系图表这一部分 。 1. 妻妾上谱的书法规范 夫妇关系作为伦常之始 ,族谱记载规范一般都要严格遵守夫为妻纲的儒家伦常 。女性作为男性的 配偶 ,其最大的贡献是传宗接代 ,因此 ,婚姻和后代是女性上谱的两个最基本的理由。在这种情况下 ,如 果无特殊情况 ,原配和继娶理所当然要登记上谱 ,而妾则要视是否有子女而定 。原配 、继娶和妾分别以 ( ) 娶 、继 、纳 或又娶 予以规范 ,使人一 目了然 ,不致产生混淆 。“妻所以承宗庙 ,初娶曰娶 ,再娶曰继 ,纳 [ 2 ] 妾曰纳 , 以明嫡庶之分也 。妾有子女则书 ,无则不书 。” 对妾是不能书娶的 ,最多书 “又娶 ”。能上谱的 妾总是在正娶之后 ,这关系到名分和尊卑 ,不容紊乱 。“纳妾后 ,嫡没再娶 , 以再娶之妇为继室 ,书于嫡 [ 3 ] ( ) 室之后 ,妾次之 ,所以正名分别尊卑也 。” 蔚川胡氏家族道光二年 1822 年 规定 : “收媵婢者则书妾某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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