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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    張崇禮      [1]劉信芳先生主張“”是“扐”之異構,引段注《說文》扐字云:“權度多少中其節謂之扐”。[2]李零先生讀“”為“力”,認為是盡力 、竭力的意思。[3]劉釗先生把此字隸定為“”,依今本讀為“服”。[4]周鳳五先生認為“”字从力,从攴會意,為“以力服人”的專字,即“服”字。[5]邱德修先生以為此字从力从殳,是“役”字的或體。[6]上博《緇衣》與“”相對應的字形作“”。黃錫全先生認為上博簡的這個字是从力、箙省聲,假借作“服”。[7] 李銳先生認為“”“當从力聲,疑可讀為‘勑’,二字古通。《廣雅·釋詁二》:[8] ‘勑,順也。’‘順’、‘服’義近。” [9] “”字又見於上博《中弓》第十三簡,字形與郭店簡同,其文曰:“申之服之,緩施而遜之。”陳劍先生、李銳先生讀為“力”,訓為“勤勉”[10]   綜合以上各家的意見,在字形上,裘先生隸定為“”是非常正確的;在結構上,則應分析為从攴力聲。上博《緇衣》的 “”字,無疑是“”字的異構,其上部所从,應是“來”字。从來从力,正是“勑”字。我們認為,“”、“勑”都來源於甲骨文、金文的“”,應訓為“理”、“治理”。   [11]金文代表性的形體與甲骨文大致相同,如師簋、師簋以及辛鼎字所从。[12]   陳初生先生認為:“從文字發展來看,《說文》所收的‘’、‘’、‘釐’,實為一字。” [13]姚孝遂先生認為:“、本為一字,釐與、則為古今字,《說文》歧而為三。” [14]很明顯,這些說法都是非常正確的。“”或“釐”的用法主要有三種:1、通“禧”,訓為“福”。《史記·孝文本紀》:“今吾聞祠官祝釐,皆歸福朕躬,不爲百姓,朕甚愧之。”裴駰集解引如淳曰:“釐,福也。” [15]甲骨文的“延”亦即延長福祉之義。2、通“賚”,賜予。《詩·大雅·既醉》:“其僕維何,釐爾士女。”毛傳:“釐,予也。” [16]馬瑞辰通釋:“釐與賚雙聲,釐即賚之叚借,故訓爲予。”辛鼎从貝从作,銘文曰:“多友辛。”方濬益曰:“从貝从,是賚之異文,古音來與同。” [17]3、治理。《書·堯典》:“允釐百工,庶績咸熙。”孔傳:“釐,治。” [18]  上博《緇衣》的“勑”,應是一個雙聲字,其“來”旁,當來自甲金文“”字的“來”聲,“力”當是累加的聲旁。從“勑”的用法也可以明顯看出它同“”字的關係:《易·噬嗑》:“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勑法。”崔注:“理也。”與“”字的“治理”義正同。傳統上一般認為“勑”的這種用法是“敕”的假借,其實隸變後以“勑”為“敕”,是很晚的事情。[19] “勑”還有一個常見的意義“慰勞”:《說文·力部》:“勑,勞也。”段玉裁注:“此當云勞勑也,淺人刪一字耳。” [20]這個意義應是“”用作“賚”的進一步引申。       [21]陳初生先生認為“”字“象一手持杖打麥或一手持麥,一手持杖打麥之形,來麥之‘來’亦表聲,乃會意兼形聲字。……‘來’或訛為‘木’、‘未’,其表音功能遂失。” [22]高鴻縉先生說:“按此即離別之離之本字,動詞,从攴來(古麥字)會意,麥撲則其子脫離而下也。……然則釐或之本意只為治為理,而此字,坼也,則為別離之本字。” [23]  從上揭“”字甲金文的諸形體看,主要有从木、从未和从來三種,甲骨文“未”、“木”同字,其實是从“木”和从“來”兩種。這兩種何為正體,何為訛體,還存在另一種可能,即从“木”者為正,後訛變為从“來”。而且從邏輯上講,這種可能性更大。因為在“”中,“來”無疑是表聲的,如果我們再認為它表義,那麼“”就是一個會意兼形聲字。一開始就能造出這麼“完美”的字來,是相當不容易的。以从木者為正,後來聲化為从“來”,從道理上講,似乎更通順一些。而且把“”字解說為從攴擊麥穗得義,與“”的字義和用法聯繫不大,上引李孝定、高鴻縉二位先生的說法都較為牽強。  從同源詞的角度探討這一問題,或許會帶來一些有益的啟示。  “”字从“力”聲,从“力”得聲的字多有“理”義,如:《說文》:“朸,木之理也。”“泐,水石之理也。”“阞,地理也。”人的肋骨之所以叫“肋”,也是因為兩肋看上去有紋理的緣故。从“”得聲的字,也有這種意義。《說文》:“,微畫也。从文聲。”《段注》:“此謂微畫之文曰也。” [24]這個字从“文”旁,也可以表明這一點。   有紋理的東西往往順著紋理裂開,《說文》“泐”字下許慎引《周禮》曰:“石有時而泐。”王筠《說文句讀》:“石之脈理曰泐,因其脈理而裂亦因謂之泐。”此即“殘泐”之“泐”。《說文》:“,坼也。”“坼,裂也。”《說文》:“剺,剝也,劃也。”《尸子》卷下:“弓人剺筋,則知牛長少。” “剺”又寫作“剓”,《文選·揚雄〈長楊賦〉》:“分剓單於,磔裂屬國。”李善注引韋昭曰:“剓,割也。” [25]這個詞在山東方言中還在使用,如:“手被刀子剺了一道口子。”這個意義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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