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收容於少年观护所-国立高雄大学.PPT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命收容於少年观护所-国立高雄大学

我國少年羈押的命令與撤銷 -以少年被告的收容為核心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 副教授兼系主任 吳俊毅 12. Dez. 2010 § 26 第2款少事法:「少年法院於必要時,對於少年得以裁定為左列之處置︰…命收容於少年觀護所。但以不能責付或以責付為顯不適當,而需收容者為限。」 → 要不要將少年被告收容到少觀所? § 26-2 I 第3句 少事法:「收容之原因消滅時,少年法院應將命收容之裁定撤銷之。」 → 要不要撤銷收容少觀所的裁定? 要怎麼思考? 少年收容的性質 § 26 第2款少事法:「…命收容於少年觀護所。」 § 71 II 第1句 少事法:「少年被告應羈押於少年觀護所。…」 ∵干預少年被告身體活動自由+強度相似 → 少年被告收容(少年保護事件程序) = 少年被告羈押(少年刑事案件程序) : 少年被告羈押雙軌制 少年被告收容的實質要件 直接適用§§ 101, 101-1 刑訴法 重大嫌疑保留(§ 101 I 刑訴法) 收容原因(§ 101 I 第1, 2款,第3款排除+§ 101-1刑訴法) 比例原則注意 少年被告收容的形式要件 § 26-1 少事法 收容命令的書面要求、命令決定機關、程序 命令的限制:補充性原則(§ 26 第2款 少事法) 收容期間及其法官保留 少年被告收容命令的撤銷 實質要件 嫌疑or重大嫌疑(×)、收容原因存在(×) 其他撤銷收容的原因:執行收容期間超越原審決定的限制身體活動自由處分期間:直接適用§109 刑訴法 釋放收容中少年被告的原因 視為撤銷收容→直接釋放少年被告: 諭知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或訓誡 (§ 48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收容期滿(直接適用§108 II 第2, 7句 刑訴法) 形式要件 決定機關:少年法院所屬的上級法院 (§§ 61+63 I少事法) 程序 依職權撤銷收容 聲請撤銷收容 檢討與建議 明確規定少年命令收容實質要件的法律基礎 加入符合補充性原則的說明義務 規定抗告審的收容期間 規定少年被告方面有撤銷收容聲請權 展望 少年被告收容的命令:在少事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少年收容命令的實質要件。準用刑訴法第一0一條和第一0一條之一,並且排除重罪條款的適用 少年被告收容命令的撤銷:給予少年被告方面,有權在知悉少年法院的收容決定之後, 可以立刻對其直接聲請撤銷收容,而少年法 院也有義務應該限期對此聲請作出決定。 報告完畢 謝謝聆聽 * 收容的命令 實質要件 §§ 101, 101-1 刑訴法+§ 1-1,26 少事法 (重大嫌疑、羈押原因、比例原則注意) 形式要件 §§ 26, 26-1 少事法 (決定機關:少院、命令要式性) 命令限制 §§ 26 第2款, 26-1 少事法 (補充性原則、期間及其延長) 收容命令的撤銷 實質要件 §26-2 I第3句 少事法+§§ 101, 101-1, 107 I, 109刑訴法(撤銷收容命令的原因) 形式要件 1. 依職權撤銷:§26-2 I第3句 少事法(決定機關) 2. 抗告聲請撤銷:§ 61 第2、3款+§ 63 I 少事法 (聲請機關、決定機關、流程) *

文档评论(0)

wumanduo1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