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摆脱移动基站建设的困境.PDF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如何摆脱移动基站建设的困境

如何摆脱移动基站建设的困境 朱秀梅 2008.09 《通信企业管理》 近年来,关于电信设施建设受阻的报道屡见报端,其中又以移动通信基站选址难、选址 后无法建设、建设后难以维护或被迫搬迁、甚至基站被人为破坏等问题最突出。目前正在进 行的TD-SCDMA 试验商用网建设,基站选址成为困扰电信运营商的最大难题。 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为何阻力重重? 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为何阻力重重?现实中,引发问题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方面: 一是电磁辐射问题。在环境意识日益觉醒的今天,公众担心通信基站发射、接收无线电 波产生的电磁辐射会对身体健康造成直接危害,并成为诱发其他疾病的重大隐患。同时,通 信机房的空调风扇噪声也是居民反对在居住区内(附近)架设基站或者要求拆除已建基站的 原因。 二是权利冲突问题。由于通信基站建设需要占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必然牵涉到相关 物权人的利益。对可能发生的权利冲突,《电信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了解决机制:“基础电 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 信设施,但是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规定的标准向该建筑物的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使用费”,但《物权法》颁布实施以后, 局面发生了重大变化。一些居民认为: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安放基站铁塔的楼顶属于业 主共有,建基站必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 上的业主同意方可进行。被称为《物权法》实施后的“电信基站第一案”,即是根据《物权 法》第七十条关于业主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请求法院判决中国 电信南京分公司立即拆除安装在原告所住居民楼顶的小灵通天线。 三是经济利益问题。主要发生在通信基站铁塔天线占地赔补和机房租赁方面,典型的例 子是移动运营商租用了楼顶房屋架设天线铁塔和安放设备,楼内其他业主认为楼顶属于业主 共有,自己也应当得到补偿,并以未得到补偿而抵制基站施工。 对移动通信基站本身的认识 在有关基站建设的争议中,权利纠纷和利益分配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而且权利是谋求 利益的依据。因此,客观分析有关基站的权益冲突,必须立足于对通信基站本身的性质、物 权归属及其技术特性的正确认识上。 通信基站是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我国《2006~2020 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明确规 定:“信息网络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设施”;《物权法》第五 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 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即无论权利归属如何,电信设施作为基础设施的 性质是确定无疑的。 通信基站属于电信企业所有。在通信基站等电信设施的归属上,《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规定的“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但作为移动通信网络组成部分 的通信基站,并不以设置地的特定业主为服务对象,而是开放型的服务设施,凡进入基站覆 盖区域的用户都是其服务对象,即通信基站只有服务地域的特定性,而无服务对象的特定性。 因此,不能将通信基站归入某建筑物的公用附属设施范畴内,通信基站应当归投资建设的电 信企业所有。 通信基站建设具有技术局限性。移动通信基站的布局和选址不是随意的,是根据无线电 波的覆盖范围、相邻基站的位置以及用户规模等客观因素确定的。正因为如此,通信基站的 设置和使用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符合法定设台(站) 条件,获得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许可。同时,通信基站建设本身还要遵循一定的技术标准和要 求,包括电磁辐射指标。如果在可供选择的范围内无法设置基站,必然会影响该地的移动通 信质量,甚至因存在通信盲区而无法实现通信。 通信基站建设路径分析 妥善解决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难题,需要针对上述困扰通信基站建设的问题对症下药。其 中,对于市场调节失灵、公共服务受阻的问题,需要及时发挥政府这只“显性的手”的作用。 目前,我国《电信法》正在制定过程中,新一轮电信重组已经启动,3G 牌照的发放也将提 上议事日程。在这种背景下,探究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解决机制,对于未来移动通信网络建 设和产业发展、乃至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都具有积极意义。 1.及时更新电磁辐射国家标准,加强宣传与引导 在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方面,国家早在 1988 年就发布了作为国

文档评论(0)

wumanduo1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