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青州政务服务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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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青州政务服务中心

3707810102101 行政许可 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10-10 目录 一、办理要素 1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1 (二)实施机构 1 (三)申请主体 1 (四)受理地点 1 (五)办理依据 1 (六)办理条件 2 (七)申请材料 2 (八)审批时限 3 (九)审批事项收费 3 (十)咨询服务 3 二、办理流程 4 (一)申请 4 (二)受理 4 1.审核 4 2.补正材料 4 3.受理决定 4 (三)办理进度查询 4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5 (五)审批流程图 5 三、救济途径 5 四、表单填写 6 五、有关说明 6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施工许可 编码:3707810102101 (二)实施机构 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有在青州市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建设单位(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地址:潍坊青州市号,联系电话:0536-3889935。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六)办理条件 申请施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申请材料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3、资金到位证明;4、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或备案单;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7、中标通知书; 8、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9、相关交费证明;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序 号 项目名称 办理依据 收费地点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备注 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 配套费(建设单位) 青政发 (2010)103号、青政发(2014)20号 办事中心窗口 1个工作日 217-233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小城镇) 青政发(2003)65号 各乡镇 1个工作日 30元/㎡ 委托各乡镇代收 2 新型墙体材料 专项基金 潍财综(2008)69号 办事中心窗口 1个工作日 10元/㎡ (十)咨询服务 咨询窗口地址: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潍坊青州市驼山中路1998号) 咨询电话:0536-3889935 电子邮箱:qzzjjck@163.com 1.提交。3669号,联系电话:0536-3889935。 2、登记。对审批事项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请材料名称及份数在中心内网系统进行登记,并录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台账。 3、编号。为申请人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产生编号。 4、出具凭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接受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办理期限。 1.审核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补正材料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符合法定的材料形式。 3受理决定(1)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上报业务主管领导。 (2)不符合受理条件,告知申请人修补完善材料。 查询电话号码:0536-3889935 电话通知申请人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救济途径 投诉 1投诉事项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施工许可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 (4)接受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 2.投诉受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首席代表负责行政相对人违法违纪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政务中心督查科负责对住建局窗口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 3投诉处理 (1)对信件投诉举报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2)对网络投诉举报应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3)对当面投诉举报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做好笔录。 4投诉渠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0536-3889935 中心督查科:0536-3889939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领取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可以在窗口直接领取,或者在政府网站下载。见附件。 下载地址: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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