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仓储基本知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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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仓储基本知识

第一章 仓储基本知识 第一节 仓储概述 二、仓储的起源与发展 仓储的雏形:窖 仓储业 三、仓储活动的意义和性质 (一)意义 1、实现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必要条件 2、保持物资原有使用价值和合理使用物资的重要手段 3、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物资供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仓储的性质 ●不创造使用价值,增加价值; ●具有不均衡和不连续性; ●具有服务性质。 四、仓储的功能与分类 (一)仓储的功能 仓储的逆作用 (1)企业自营仓储 (4)战略储备仓储 第二节 仓储管理概述 一、 仓储管理的概念 仓储管理是指对仓库和仓库中储存的货物进行管理。从广义上看, 仓储管理是对物流过程中货物的储存以及由此带来的商品包装、分拣、整理等活动进行的管理。 二、 仓储管理的基本内容 1.仓库的选址与建筑问题。 2.仓库机械作业的选择与配置问题。 3.仓库的业务管理问题。 4.仓库的库存管理问题。 二、仓储管理的重要性 (一)宏观 (二)微观 三、仓储管理的原则 四、仓储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素质要求 (二)职责 第三节 仓储商务 一、仓单 1.仓单的概念 《合同法》第385条规定:“存货人交付 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所谓仓单,是指由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 时向存货人签发的表示已经收到一定数 量的仓储物的法律文书。 仓单实际上是仓储物所有权的一种凭证 2.仓单的内容 ①保管人的签字或者盖章; ②存货人的名称及住所; ③仓储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等物品状况,以便作为物权凭证,代物流通; ④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⑤储存场所和储存期间; ⑥仓储费及仓储费的支付与结算事项; ⑦若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仓单中应写明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及保险公司的名称; ⑧仓单的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的时间。 3.仓单的转让 (1)在仓单上背书 (2)经保管人签字 或者盖章 仓储合同 一、仓储合同概述 (一)仓储合同的定义 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在仓储合同关系中,存入货物的一方是存货人,保管货物的一方是保管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 (二)仓储合同的特征 1.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门从事保管业务的人 2.仓储合同的标的物须为动产 3.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4.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 5.仓储合同存货人货物已交付或行使返还请求权以仓为凭证 二、仓储合同的标的和标的物 ◆仓储合同的标的是仓储保管行为,其为仓储合同关系中存货人与保管人的民事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仓储空间、仓储时间和保管要求,仓储人要为此支付仓储费。 ◆仓储合同的标的物是仓储物,是仓储合同标的的载体和表现。 ◆仓储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而不能为不动产 三、仓储合同的内容(参看附件仓储合同样本) 1.存货人、保管人的名称和地址 2.保管物的品名或品类、数量、质量、包装 3.仓储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仓储条件和要求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损耗的处理 7.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账号、时间 8.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 9.合同的有效期限 10.变更和解除合同 四、仓储合同的订立 1. 仓储合同订立的原则 2.无效仓储合同 无效仓储合同,是指仓储合同虽然已经订立,但是因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共利益,而被确认为无效。 无效仓储合同具有违法性、不得履行性、自始无效性、当然无效性等特征。 3.常见的无效仓储合同主要有以下形式: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仓储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仓储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仓储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仓储合同 4.无效仓储合同的处理 5.仓储合同的解除 (1)仓储合同解除的方式 1)存货人与保管人协议解除合同 2)仓储合同依法律的规定而解除 (2)仓储合同解除的程序 仓储合同的解除权人应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便于举证自己已经尽了通知之义务。仓储合同的解除权人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与另一方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否则,其解除权将归于消灭。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存货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存货人的义务 1.告知义务 2.妥善处理和交存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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