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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第二章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 法律制度;第一节 电子签名法概述;(三)电子签名法的主要内容;二、《电子签名法》中的几个基本概念;3、电子签名的形式
电子化签名
电子化签名是指对手写签名进行模式识别的签名方法。
签名者签署电子化签名时,首先用电子笔在手写感应板上书写自己的签名,然后感应数据并传送至计算机,由计算机将数据进行加密等处理,并将该签名数据与其所要签署的文件绑定在一起,完成与传统手写签名几乎完全一致的签署行为。对电子化签名进行验证时,需将该签名与留存的签名样式用模式识别的数学计算方法进行比对,以辨认该签名之真伪。
;生理特征签名
生理特征签名是一种基于用户指纹、视网膜结构、手掌掌纹、声音纹、全身形体特征以及脸部特征等独一无二的生理特征通过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身份识别的签名方法。
;数字签???
ISO7498-2标准将数字签名定义为:“附加在数据单元上的一些数据,或是对数据单元所作的密码变换,这种数据和变换允许数据单元的接收者用以确认数据单元来源和数据单元的完整性,并保护数据,防止被人(例如接收者)进行伪造。”美国电子签名标准(DDS,FIPS186-2)从技术的角度解释电子签名:“利用一套规则和一个参数对数据计算所得的结果,用此结果能够确认签名者的身份和数据的完整性”。其中所谓的规则和参数指的是非对称加密系统和哈希函数。
所以,数字签名指的是基于公钥基础设施(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 PKI)运用非对称加密系统和哈希函数变换的电子记录组成的电子签名。
;;;4、电子签名的功能
证明文件的来源
表明签名人对文件内容的确认
是构成签名人对文件内容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的根据;(三)电子认证与电子签名认证证书;2、电子认证证书
3、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四)其他相关概念
1、电子签名人
2、电子签名依赖方
3、电子签名制作数据
4、电子签名验证数据;第二节 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二、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四)数据电文的证据效力
1、数据电文的可采性
2、数据电文电文的真实性
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其他相关因素;(五)数据电文的归属与确认
1、数据电文的归属
归属的推定是指在交易当事人对签署者的身份发生争议时所应采用的规则。
我国《电子电子签名法》第九条对数据电文归属作了规定:“数据电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发件人发送;?经发件人授权发送的;?发件人的信息系统自动发送的;?收件人按照发件人认可的方法对数据电文进行验证结果相符的。”
;2、数据电文确认收讫
3、数据电文发送和接收时间
4、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的确认
(六)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和接收地点;三、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2004年1月,杨先生结识了女孩韩某。同年8月27日,韩某发短信给杨先生,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卡里”。杨先生随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个多星期后,杨先生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韩某6000元。因都是短信来往,二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此后,因韩某一直没提过借款的事,而且又再次向杨先生借款,杨先生产生了警惕,于是向韩某催要。但一直索要未果,于是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韩某归还其11000元钱,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二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为此,在庭审中,杨先生在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除了提供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外,还提交了自己使用的号码为1391166XXXX的飞利浦移动电话一部,其中记载了部分短信息内容。如:2004年8月27日15:05,那就借点资金援助吧。;2004年8月27日15:13,你怎么这么实在!我需要五千,这个数不大也不小,另外我昨天刚回北京做了个眼睛手术,现在根本出不了门口,见人都没法见,你要是资助就得汇到我卡里!等韩某发来的18条短信内容。后经法官核实,杨先生提供的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拨打后接听者是韩某本人。而韩某本人也承认,自己从去年七八月份开始使用这个手机号码。
(1)从此案法官判决中可以看出,法官引用了《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您认为在此案中,手机短信是否能作为证据?(5分)
(2)如何来确定短信的法律效力?(5分)
;参考答案:
1、 您认为在此案中,手机短信是否能作为证据
答:我认为此案中杨先生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曾借给韩女士11000元的证据。因为短信内容显示的时间和所述的事情经过与杨先生所做的描述相符,况且韩女士之前也承认该手机号为她自己所用。还有很重要的一点:《电子签名法》第7条规定,“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
;2.如何来确定短信的法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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