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保险利益.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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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 保险利益

第五讲 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概述 财产保险与保险利益原则 人寿保险与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的时间要求;保险利益的起源; 任何人、人们、法人或者政治团体如果只具备可有可无的利益,或除保单本身之外不具备任何利益证据,或只为赌博或博彩之目的,或无权向保险人进行委付的话,均不能为国王陛下或其臣民所拥有的船只投保,亦不能为此等船只所承载或将要承载的货物、商品、物品投保;如有违反,则此等保险应自始无效,不管保险的意图或目的为何。 ——1746年英国立法;保险利益最初是为了避免保险沦为赌博,并减少因此而产生的道德风险; 这是由保险的风险和责任的不对称性造成的。; 我国《保险法》第12条第6款规定:保险利益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价值说:保险利益就是保险标的物上之价值 关系说:保险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之利害关系。此种利害关系有经济上之利害关系及精神上之利害关系两种。;保险利益的立法目的; 1.保险利益原则其实并不十分重要,因为保险人不大可能向不具备这种利益的人签发保单,不会故意这样做。 2.事实上,就保险利益存在争议的案件中,被保险人与承保财产或生命都有些关系,问题在于这种关系是否足以构成保险利益。 3.这一原则所起的作用是限制当事人的合同自由,以实现公共政策。;保险利益的要件;保险利益原则与补偿原则;财产保险与保险利益原则;(1)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的财产; (2)沒有财产所有权,但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中的一项或几项权利的人; (3)他物权人对依法享有他物权的财产; (4)公民法人对其因侵权行为或合同而可能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5)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 (6)债权人对现有或期待的债权等。;人身保险与保险利益原则;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原则主要考虑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对受益人的价值。除了感情上的因素,这种价值主要是经济上的影响。;本人 配偶(离婚后是否存在保险利益?) 父母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是否有保险利益?) 亲属关系 劳动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其他(被保险人同意);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投保人对下列哪一类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A.与投保人关系密切的邻居 B.与投保人已经离婚但仍一起生活的前妻 C.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D.与投保人合伙经营的合伙人;答案:C;保险利益的时间要求; 思考:为什么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的时间要求不同?;关于保险利益,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 保险利益本质上是一种经济上的利益,即可以用金钱衡量的利益 B.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C.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D. 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答案:BCD; 2006年11月15日,某省技术进出口公司向某财产保险公司为其在加拿大购买的一套数字数据网络设备办理运输保险。《国际运输预约保险起运通知书》载明:被保险人是技术进出口公司;保险货物是一套数据网络设备,货价为851108美元,保险金额为978774.2美元,投保险种为一切险;运输方式为陆空联运,开航日期是2006年11月16日。渥太华时间2006年11月14日,该货物已被加拿大TSC运输公司从生产厂家阿尔卡特公司提走,并储存于TSC公司的仓库。16日8时,被保险货物在加拿大渥太华市被盗。技术进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遭到拒绝,引发诉讼。; 分析:在本案中,卖方尚未向进口方交货,货物的损失风险并没有转移给买方即技术进出口公司。因此,技术进出口公司对承保货物不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法》第48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费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应收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适用该条文,技术进出口公司不得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002年6月12日,张某为其婆婆赵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10年期简易人身保险15份,保险金额20550元,指定受益人是张某的儿子即赵某的孙子,时年5岁,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了保险金额。1年半后,张某与赵某之子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张某按时交纳保险费。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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